因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时怎么赔偿_无法确认劳动关系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5:08:38 人阅读
导读: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排除工伤死亡(工亡),员工的死亡有三种情形:一是员工主体资格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比如已经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

我说你听,每天关注劳动法

排除工伤死亡(工亡),员工的死亡有三种情形:

一是员工主体资格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比如已经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人员,在工作中死亡,正常无法被认定为工亡;

二是非因单位原因,超过申请工伤认定一年的时效,即使死亡是在工作中造成,也无法申请工伤认定,人社部门不会受理。

以上两种情形,死亡员工的亲属只能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向单位主张损害赔偿。

三是除工作岗位上发病并在48小时内死亡以外的因病死亡或者非因工死亡,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上述情形,由养老保险基金向员工亲属支付相关的养老保险待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单位未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该养老保险待遇的损失由单位承担。

工伤索赔的一般前提要件为依法被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一般要有合法劳动关系。但是建筑行业领域基本上中标承建方都会将项目分包给一个或者多个承包公司,实践中多见的是某某劳务公司。。。然后由该承包公司再招人施工,但为了推卸责任,承包公司并不会以劳动合同形式招工,因为这样的话他们就得自己给劳动者买保险。所以他们找包工头,由包工头个人再去市场上找游击队工人,由包工头发工资,负责考勤。好点的承建公司或者发包方会给公司买统一的建筑行业工伤保险。这样的情况下,施工工人顶多与包工头存在雇佣关系,不会和承包公司或者发包公司扯上劳动关系。一旦出了施工事故,工人有两条路可走,要么起诉索赔人身损害赔偿,要么主张工伤赔偿,但后者有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劳动者找不到和谁有事实劳动关系,实践中就无法认定工伤,无法索赔。个人以为,不要去申请确实劳动关系,法院不会支持这种请求,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能拿着工伤报销单去申请工伤认定和赔偿,如果工伤赔偿核定部门不予核定,打行政官司比起诉民事确权靠谱,也省事。即使确认存在劳动关系,但保险并非承包公司买的,而是承建方买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责任仍然无着落。

职工受伤,要想享受工伤待遇,必须要认定工伤,由于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而无法认定工伤的,是无法享受工伤待遇的,单位也没有义务给予工伤赔偿。

但是职工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由于单位的原因没有认定工伤的,职工本人和家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年内申报工伤,如果认定下来工伤,单位不给工伤待遇的,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1、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  2、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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