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的犯罪定义_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5:25:29 人阅读
导读: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三方面,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法惩罚性。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

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三方面,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法惩罚性。

1,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只有触犯刑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犯罪。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犯罪是刑罚的前提,刑罚是犯罪的法律后果。犯罪的概念包括刑罚的要求。

  刑法对犯罪定义作了明确的解释: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必须是同时具备以下特征的行为:  (1)具有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根据本条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包括: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行为;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这一规定要求,构成犯罪必须是具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2)具有刑事违法性,即犯罪行为应当是刑法中禁止的行为。危害社会的行为多种多样,不仅包括各种违法行为,而且包括违纪、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由于各种危害行为违反的社会规范不同,其社会危害程度也不同,不是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其社会危害性达到一定程度,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因此,刑法规定的危害行为都是比较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3)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即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违法行为,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才是犯罪。刑法中没有规定给予刑事处罚的行为,只能通过行政处罚、党纪、政纪、批评教育处理。危害行为应受刑罚处罚性,是犯罪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基本区别。以上三点是犯罪缺一不可的基本特征。

1.主体: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该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单位;

2.客体:我国刑法保护的,被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3.客观方面:犯罪活动的外在表现(分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不当为而为,积极实施刑法禁止的行为;

不作为:应为而不为,有义务或者能够实施而未实施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有义务实施的行为如抚养义务等;职业所应实施的责任如医生救人、消防员救火等;先行行为如保管他人物品而使物品受损的行为等)。

4.主观方面:行为人抱何种态度实施危害行为(分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

犯罪构成指的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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