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悠闲职说】观点: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入职一个月后至一年内未签,则可以要求仲裁申请获赔双倍工资。如果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则视同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而,公司与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获得双倍赔偿或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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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个人该怎么要求赔偿?
根据楼主的描述,需要二方面看待问题,因为和你同一批进单位的劳动者,他们都签订了劳动合同,唯独只有你一个人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光凭这一点,你没有任何理由找单位要求赔偿,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是双向的,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同时也适应任何企业。
请问楼主第一个问题:您在企业工作二年多时间了,难道单位没有替你代缴社会保险吗?至少单位替你缴纳了五险一金当中的‘’五险‘’。
‘’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五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只要您参加工作,单位就应当履行缴费义务。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不是法律法规的,视企业经济效益而定。
请问楼主第二个问题:在该单位工作二年多时间,难道你身体上没有出现过毛病?住过医院吗?你至今还没有医保卡吗?
鉴于这二点,我认为楼主描述的问题是假的,哪有工作两年多对自己的养老、医保不关心的人很少。
如果确切地的说,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请按照劳动法,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是合理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条适合你》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又压工资不给,到劳动局告肯定有用。因为,劳动局也就是现在的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他们的职责就是负责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应该给员工二倍的工资赔偿。
公司足额及时给员工发放工资,是《劳动法》对公司的法律强制要求。公司压工资不给,是恶意拖欠员工工资,是违法行为。
员工完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维权,也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关键是要提供能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有证据证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压工资不给等违法事实,劳动监察部门是会受理,帮助你来维权的。
应提供的证据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卡(工资条)、银行流水条、职位名片、任职命令、聘书、带有公司标志的工作服等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题主维权能有所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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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这样做是符合劳动法的,不应该算是敲诈勒索,你说这样的话应该算是诽谤
没有困难。《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公司没签合同或者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申请补偿。如果公司不做补偿,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提起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