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非婚生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3、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外生子应该不可继承才对!所谓的婚外应该特指已婚状态下,和未婚生育子女应该要有所区别,要不这社会太不公平了,小三生的凭什么来分财产,这是社会的退步!古时候虽说可纳妾,但和正室所出还是有很大区别
答:非婚生子女,就是男女双方不具备或不符合合法婚姻关系下所生的子女叫非婚生子女。但非婚生子女并不影响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仍旧是男女双方的子女。所以《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合法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岐视,父母应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到长大成人,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合法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独立继承主体,享有同等继承权,任何人不得岐视,限制和剥夺。但是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方式有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如果遗嘱中没有把非婚生子女列为继承人,那么非婚生子女就没有继承权,还有就是死亡人没有立下遗嘱,遗产就按法定方式进行,非婚子女可属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谢邀!
私生子在法律上叫非婚生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公平吗?
公平!
第一、非婚生子女来到这个世界上,他们没有错误,有错的是他的父母,也是婚生子女的父母。非婚生子女没有错,不利的后果他们不应该承担;
第二、人来到这个世界上,就成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存在。每一个个体在社会上享有的权利,不因他是否是婚生子女而不同。他的父母不扶养他,让他自生自灭?那不是成为野蛮的社会了吗?文明不是倒退了吗?
第三、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方面,非婚生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如果作为父母的对财产有处理的意愿,可以立下遗嘱解决遗留问题。
这样就可以约束小三对财产的觊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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