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维护婚前财产_女子婚前财产该怎样处理比较合适?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21:45:45 人阅读
导读: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问:保护婚前个...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问:保护婚前个人财产的几种方式.

答:结婚自然会涉及到财产,虽然我国2001年实施的新的《婚姻法》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改 变了就的婚姻法中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将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但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财产,除了有一部分人选择进行婚前财产公正外,还有不少人想出了一 些“新招”。

一:虽然很多新人对婚前财产公正持排斥态度,但也有一部分新人在婚姻登记中心暴力婚前财产公正手续。

二:除此之,也有一些新人选择采用书面形式约定个人财产的归属,并大力推行夫妻财产“aa”制;还有一些父母担心儿女婚变后产生财产纠纷,干脆让孩子把一些大额财产登记在自己名下或双方名下等。

据了解,这些采取个人财产保护举措的人中,再婚者较多,因为他们经历过一次婚变,对婚姻中的财产归属问题会格外在意。而在新婚的夫妻中,选择婚前财产协议的则相对要少,毕竟年轻人对爱情和婚姻都充满着美好憧憬,不愿让金钱来“玷污”纯洁的爱情和婚姻。

附:什么叫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在我国早期的婚姻法等相应法规中,对婚前财产未作规定,默认结婚后所有财产为双方公共财产。但经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 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 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 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 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 曾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 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财产只要经夫妻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经过一定期限就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不符合婚后所得共 同制的原理,也不符合所有权取得的理论,而且有超越司法解释权限之嫌。修正后的婚姻法没有采纳这一司法实践中的做法,第18条第1项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 产为个人财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指出:“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前一司法解释与新的司法解释相抵触,因而应以新的司法解释为准。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完全可以啊!只是,不知道您担心什么?是结婚的对象并不满意,只是因为要结婚而结婚吗?如果是真心相爱,准备用一生来维护婚姻,那,婚前这点财产又算的了什么啊?

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很多人总是还没结婚就开始为离婚而做准备!如果真的想携手共度一生,那么一生的爱情亲情还不值得那点财产吗?如果,真的对彼此没有信心,那为什么还要结婚呢?如果,对待婚姻还要留一手,不能彼此赤诚相待,那,这个婚还有必要结吗?

朋友小鹏性格有些内向,做事总是患得患失,对任何事都抱着怀疑的态度,总是想很多负面的后果,所以,做任何事都束手束脚的!连找对象都是这样,总担心对方看上的是自己那芝麻点的财产!

后来小鹏遇到现在的妻子,女孩活泼开朗,没心没肺的,和小鹏正好互补,所以很是吸引小鹏,让小鹏下决心决定结婚!

可是,疑心重的小鹏,还是为自己留下后手,担心将来万一离婚后,自己辛辛苦苦赚钱买的房子得分给女方一半,一想到这里,小鹏就心疼不已!所以,想来想去,绞尽脑汁,小鹏想出一个办法,把自己的房子户主改成自己爸爸的名字,反正自己是独生子,将来父母百年后,财产都是就给自己的,这样即使将来真的离婚了,女方也分不了自己的房产!

说办就办,小鹏用最快的速度办理了过户手续,随后,和喜欢的女孩登记领证去了!并且告诉女孩自己有房子但是是父母的名字,反正自己是独子,将来都是自己继承,所以也别去麻烦过户什么的了!女孩大咧,也没计较,就这样,小鹏瞒天过海,如愿裸婚,幸福的开启了婚后生活!

这,一晃就过去十几年,小鹏的女儿都快十岁了,天有不测风云,小鹏的母亲突发疾病去世了,也没有留下什么遗言,好处是父亲还健康,所以,全家只是难过了一段时间,就又回归到原有的轨道上!只是,小鹏忙工作忙小家,却忽略了老爹的孤独!有一天,老爹突然宣布自己要再婚了,女方是一位父亲原来的同事,也同样丧偶,两位老人从遇到,到常常聊天,再到每天一起吃饭聊天,相伴着感觉很好!

看着两位老人相处还不错,两边老人的孩子也都没再阻止,只是小鹏不安了,想起自己的房子还是父亲的名字,感到危机了,所以,和父亲商量着把自己房子的名字改回来!

按说,这种事当父亲的如果明事就悄悄办了就行了,没想到老父亲还真是越看越糊涂了,感觉和新老伴亲,什么事也不隐瞒,如实相告了!老太太还算是通情达理的人,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回过头去把自己原来名下的房产也过户给了自己的亲儿子!算是扯平了!老头和老太太住在老头的房子里继续生活!

如果,仅仅是如果,小鹏没有那么贪心和多疑,事情也许不会闹得不堪了!

小鹏感觉父亲再婚,将来父亲的房子是不是有老太太和老太太亲儿子的份啊,所以又鼓动父亲把真正父亲名下的房子过户给自己,这下老太太不愿意了,毕竟,人家和老头登记了,受法律保护,所以,就闹开了,这一闹不要紧,把小鹏婚前过户给父亲房产的事也抖落出来,小鹏的妻子,伤心欲绝,闹着要离婚,小鹏是焦头烂额的!

真的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所以,凡事都有万一,凡事也都有变故!做任何事都要以诚相待,才会有好的结果!如果,当初,小鹏不是那么疑心,而是选择和妻子一心一意的经营小家,那么,结局真的是美满的!

当初就留有后手,没有全心全意的投入,那怎么指望白头偕老,幸福相伴一生啊!



出示也出款证明

最简单的办法:1.如果是不动产,比如房子、土地等,因为有登记制度,依据产权证或备案合同即可确定,因此无需采取特别动作;2.如果是动产,但是按不动产进行管理的,比如车辆等,也无需特别处理;3.如果是银行存款,你可以采取专款专户管理以兹证明从结婚之日至双方分手之时,没有任何混同,仍然是你的个人财产;4.如果是股票等有价证券,因为有登记操作流水,亦无需特别处理;5.如果是金银首饰以及其他动产,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最佳;6.建议你们采取书立婚前协议的方式,约定各自的财产范围以及共同财产的范围,必要时委托律师草拟或去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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