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探视权能单独带走一天吗_离婚探视权能单独带走一天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8:00:00 人阅读
导读:头条不能骂人,我就不骂了。但是我想说,你们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小孩不管判给谁都应该要让对方按协议探视,若一方剥夺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其伤害的不是对方,最伤害...

头条不能骂人,我就不骂了。但是我想说,你们离婚是你们大人的事。小孩不管判给谁都应该要让对方按协议探视,若一方剥夺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其伤害的不是对方,最伤害的是孩子,父母血亲这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法院可以中止探视权的情形:当父或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视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视权的权利。法院可以终止探视权情形: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扩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21.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民法通则》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根据以上规定,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是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即使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有不利因素,也不能变更探望权主体。并且将子女规定为探望的对象,只能被动的接受探望。子女探视权行使是指离婚后,间接扶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为了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

按正常的情况下,应该什么时候有空,妈妈都能看孩子,陪孩子。有妈妈的陪伴孩子还是幸福的,给孩子买几件衣服,玩具什么的,增加感情,让孩子不孤单,记住自己有妈妈爱。我不懂法律,不知道怎么规定的,看了你提出的问题很难受,妈妈想孩子那是从骨子里想啊!我很理解你!希望你们能处好关系,经常见到你的孩子。

法律规定

婚姻法上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具有权利主体的单一性、情感利益的特定性和精神利益非财产性三个基本特征。

探望权是指父或母对与不在身边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具有实施联系、了解和增加感情因素的所享有的权利或者情感利益,婚姻法上所规定的探望权是指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的联系、会面、交流等权利。

上述规定的探望权人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尽了扶养义务的继父母,与未成年人之间基于亲属法律关系的(外)祖父母和成年兄、姐,不能成为探望权主体。探望权的内容是指权利人基于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情感利益,它包括看望、言语交流、短暂共同生活、游玩、嘻笑等人之常情的感情因素。

他们相互接触,交流感情,从精神上、心理上尽量减轻因父母的离婚而带给未成年子女的伤害,让未成年子女能精神健康和心理健康地成长。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探视权,夫妻离婚了未和孩子生活的一方有权看望孩子,另一方要给予支持的。

1.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多久可以看望孩子但是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一周还是半个月的。夫妻做不成了但是孩子的父母,两个成年人都要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并为之付出行动,一方不能因为离婚而阻挠对方看望孩子,这样不利于亲子关系的培养,孩子需要父爱也需要母爱。

2.如果一方不准对方看望孩子,对方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探望权是人身权利又是家庭纠纷很难被强制执行,双方有问题就要换位思考共同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

3.一方如果平时对孩子不好,有虐待行为未和孩子生活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监护权。孩子身心发展不健康童年也会快乐,法官会根据孩子和谁生活有利于其成长为由将孩子判决给谁。

当然可以带走,父亲和母亲都有和孩子独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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