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_劳动者与企业签订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11:07:16 人阅读
导读:韦喜律师为您解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

韦喜律师为您解答:

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韦喜律师,专注于公司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本人将不定期分享原创的法学理论及实务文章,欢迎大家关注。

谢谢邀请。作为曾经的大学生,我以前也面临这个问题,后来咨询了一下律师,律师的意见如下:

一、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首先应了解劳动合同必备哪些条款,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与用人单位认真协商,不可以草率签订,特别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以及有关用人单位义务和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是否缺失。《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规定包括这样几个方面: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如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主要情况:如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此外,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关于劳动合同,毕业生往往会遇到许多问题,我们重点关注其中常见的四个:

1、单位在我工作一段时间后,根据我的表现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么?答案是不可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就应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晚也应该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合同。就算有试用期,也要签合同。

2、试用期工资应该怎么计算?试用期间工资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也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劳动关系,但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答案是否定的。遇到这种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如果工作不满1年,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签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单位还要支付经济补偿。

4、试用期是劳动的必备条款么?答案同样是否定的,是否约定试用期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根据情况协商,也可以不约定。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其成立与生效。

三、在合同签订过程当中,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而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初入职场的毕业生要慎签七类合同:

1、要慎签口头合同。口头合同也叫口头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无任何书面或其他有形载体来表现合同内容。一旦发生纠纷,举证困难,维权也很不容易。

2、要慎签简单合同。这类合同没有细节条文约束,看似没有什么问题,一旦在遭遇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时,合法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3、要慎签要求缴纳证件或者财务的抵押合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要慎签阴阳合同。有的单位为了应付检查,以可以少缴税款为理由,同时准备了一份低薪的假合同,和另一份高薪的真合同。而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如果牵涉到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数额,很有可能按照低薪假合同来计算。而且我们还应注意到,看似少交的个税,其实毕业生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也跟着变低,导致实际权益受损,对此,毕业生务必谨慎行事。

5、要慎签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防止用人单位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逃避应该承担的赔偿责任,特别是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求职毕业生一定不可以抱有侥幸的心理,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当然啦,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伤,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6、要慎签暗箱合同。这类合同往往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的内容,更多的只规定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劳动者的义务,很少或者不规定用人单位的义务和劳动者的权利,是一种故意隐瞒劳动合同内容的做法,签订时要仔细查看。

7、要慎签霸王合同。这个合同往往只从单位角度出发,迫使毕业生在违背真实意志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求职者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如要求入职非涉密岗位的求职者,几年内不可跳槽至同行业公司工作,女职工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生子,劳动者试用期离职的不结算工资。劳动者要无条件服从加班安排等等,这些内容于法无据,我们也要慎重对待。

以上为本人咨询多位律师的意见,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用。

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如下方面:(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不愿意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首先先说明一点,OFFER也具有法律效用,他是双方雇佣前的承诺,虽然在劳动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其他合同合约相关条款中有规定,同时以往发生案例,仲裁机构也都视同OFFER具备法律效应,是企业的正式承诺。

那么既然他具备法律效应,那offer中承诺的薪资就一定是要求兑现的,如果你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实际收到的薪资与offer不符,那么是可以以offer作为证据去申诉的。

其次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什么技巧,但是有几个注意点:

1、约定的薪资

包括固定薪资、绩效工资等等。劳动法规定绩效工资不能高于20%,如果高于那么他也是不合法你是可以申述的。其次大多数企业是不会把奖金、年底发放的薪资列入劳动合同的,否则就是你为刀俎公司为鱼肉,公司是不干的。

所以你要综合判断offer上承诺的薪资是月薪,那么是否对得上,如果是讲年薪,那么公司的年薪奖金机制如何打听一下,算一算是否对得上。

2、企业签订的主体

这个关系一个重要问题。这个企业是不是你心目中的那个企业,有些公司打着大公司名义,实际上只是那个大公司的关联公司,连子公司都算不上。

我们选择大公司是因为大公司的薪酬、发展、平台、管理等综合各方面因素,而当你签订合同是他只是大公司的一个关联公司、甚至是外包、派遣公司,那么意义完全不同了。

3、工作地点

劳动合同是要约定工作地点的,这个如果忽视了,那么万一你和公司约定的理解有误差,到时候安排你去异地工作,你就得浪费时间辞职找工作了。

4、岗位

这个不得不防一手。有些公司招应届生面试的时候说得好,进去可能就是做其他方面的工作,甚至有的美其名曰从基层做起,实际上把大学生当廉价劳动力去底层低附加值工作,所以在劳动合同上看清楚些的岗位是什么,甚至履行的职责是什么。


以上观点,请参考。 还请不吝点赞关注,给你更多职场方法论。 十四年职场摸爬滚打经验,职业生涯咨询师、管理咨询师,职场老司机,用过都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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