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第一,首先需要厘清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又要先看夫妻是否就财产归属做过约定,如果属于死者个人财产的,则属于被继承范围;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先分割出属于配偶的财产,只有属于死者的财产才是被继承的财产。第二,再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律规定继承。第三,法定继承中,需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先看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是平等的。例如,再婚案件中,死者个人财产是10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是200万元,夫妻没有约定财产制,无遗嘱,死者有父亲和两个子女。这样,首先其配偶的财产是100万元,死者的财产是200万元。就200万元的财产,在四个继承人之间分配,一人继承50万元。最终情况是配偶分到150万元,父亲和两个子女各分到50万元。还需注意,如果死者生前有债务的,继承人在继承范围内要承担偿债的义务的。
从题主的问题来看 ,这套待继承的房产应该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在没有其他出资瑕疵的情况下,那继承问题就显得相对简单一些。当然啦,i律师也希望通过我的详细解答,增强题主的法律意识,以此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遗产继承中最重要地就是遗产继承的顺序问题,其次便是遗产继承的比例是怎么分配的?接下来,就由i律师为大家一一进行解答吧!
一、法定继承人顺序
继承法第10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就题主的问题来看,共同出资,则房产的一半应由题主继承,而已逝丈夫的另一半的房产则会进去法定继承程序(无遗嘱前提下),由于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则房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均分。假若已故丈夫去世前还有两位父母,一个孩子,则作为妻子,你可继承二分之一财产的四分之一。
最后,希望此次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假若有法律疑惑,您也可以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i律师进行咨询哦!
夫妻一方的去世,等于把家庭的一半财产拿出来分给大家。怎么算也是赔本的买卖。人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另一方能不能继承所有财产,是根据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而定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一分为二,一人一份。如果一方突然去世,那么去世方的一份财产变为了遗产。
遗产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遗嘱人在法律规定的方式下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处分。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们、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如夫妻有30000元夫妻共同财产,突然去世一方,去世一方的一份财产15000元变为遗产。
第一顺序人继承遗产,根据人数平均分的基础上,考虑照顾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原则分配遗产。假设配偶、子女(2人)、去世方父母(2人),共计5人,每人3000元,还要考虑被抚养人或被赡养人情况,配偶拿不到很多。
也是有一定的继承权的,并且婚前财产是属于去世一方个人的话,另一方就是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这是继承法规定的。
房产继承流程:
1、 继承人到户籍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手续,办理死亡证明
2、到房产的原销售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的方式有两种:一时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 房产的产权证
(3) 户口本和其他可以证明继承人关系的文件
(4)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 有遗嘱的需另交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
3、 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房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权书、遗嘱等。
您好!
夫妻一方过世,遗留下来的财产,千万不要认为都属于在世一方,而是要按照继承来进行分配——本来仅仅夫妻俩人的财产,可能要由多个人来分了。
继承问题,或者说遗产分配,可以说是每一个家庭都必然会面临的问题。一旦发生继承,有两个问题绕不开:一个是继承人的范围,一个是可继承的份额。
题主提到“夫妻,男方病故,男方有妈,有弟弟,有女儿”。
这个描述,其实基本上已经圈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妻子、母亲、女儿。这三类人,就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其中题主提到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此外,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如果男方生前有过合法有效遗嘱,那么,将忽视上述法定继承人范围,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所以,关于题主问题,涉及到的继承人范围,基本结论是:
1.房产中的“遗产总额”。
题主提到“现有住房一套,为妻子住房”,其实这个描述很模糊,并不太清楚这套房子到底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妻子个人财产。
所以,题主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这套房子,到底属于妻子个人、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
我们只就这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男方生前没有留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做讨论。
3.应该如何分配?
无论法定分配结果是什么,都需要继承人之间进行协商——所以,上述法定继承份额,提供的是一个分配依据,而并非一定要按此分配。具体分配结果,需要继承人之间相互协商。
这里无法给出结论,只为题主提供一些建议。前提是,家庭和谐。
当然,如果继承人之间都不想放弃,那么就按照法定规矩来,大家也不要争——只要继承人没有“出格”的事儿(例如,触发了不能继承的条件),结论就是如此,争执无非也是增加点麻烦而已,改变不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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