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张静(化名)大学毕业后,换了多家公司,自己都不满意。去年年末入职某投资公司,张静以为自己从此进入金融行业,终于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可以开启自己的精英白领生涯了。
入职后,张静了解到自己的工作主要是打电话外呼拉投资和给来公司办业务的人做好签约工作,声称公司有一个非常有前景的海外投资项目,涉及矿产。保本高息,一年还本,收益达到90%。
张静和同组的同事都被公司设定了很高的月创收任务,压力很大。但是公司给每个销售人员的提成也很高。面对高薪的诱惑,张静决心拼一次,加之张静打算要孩子,给孩子挣奶粉钱也成了张静最大的动力。十分积极的张静不但给陌生人打电话,积极接待来访客户,还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积极宣传公司的项目,给亲戚朋友打电话宣传,并现身说法,谎称自己去年投了一年,挣了很多钱。陆续有亲戚朋友投入该项目,并获得了前几期的收益。如此一来,亲戚朋友都知道张静找到了一条发财的好途径,纷纷联系她,少则几万,多则百万,聚少成多,张静入职半年就赚得盆满钵满。
但好景不长,前不久,张静及同事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整个公司自老板以下十几名人员都进去了。
经查,张静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270万元,然而由于张静怀了孕,一直处于取保候审的状态,整个家庭都不希望张静的孩子刚刚诞生就要和母亲分别,于是找到咨询律师。
经了解,在张静吸收的这270万里,绝大部分来源于近亲属,剩下的也主要来源于张静母亲的朋友。
这是一个对当事人很有利的信息,律师认为完全有可能替张静做无罪辩护,因为在去除张静的姨、舅舅等近亲属的投资后,张静仅仅针对陌生人吸收了10万元存款,未到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起刑点。
希望囯家为受害群众着想,出台政策和法律,帮助老百姓追回血汗钱!否则社会不会稳定!
作为一个金融监管者,我可以肯定地告诉朋友,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触犯了法律,肯定要坐牢,具怎么量刑要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及其危害程度。
而且,司法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早已做出了明确规定,且先后做出了修订,现在不断完善,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起到了有效的打击作用,也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分子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具体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主要指(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其具体立案标准:一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是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三是从造成的经济损失上来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具体量刑标准: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面再举一个例子:我有一朋友兄妹做超市生意亏本了,以超市还本返利的名义向不特定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回报为24%,从2014至6月至2017年8月,共向400多个吸收公众存款8700多万元,2018年4月,被当地法院对这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我朋友有期徒刑6年,处罚金40万元;判处被告人我朋友的妹妹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50万元。
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1343666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较为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违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照前款的限定处罚。
看您的提问,刑事责任已经追究了,您是否想问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已经承担,不排除他应该承担的民事责任,您可以就民事部分进行起诉,追究他的民事责任。
谢邀
自己对照一下法条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的情形】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0万元至10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00万元至500万元;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150户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损失50万元以上的。
如果确实证据充分的话,只能从量刑方面考虑,就是退还吸收的存款,争取从轻量刑。因为没有会见过当事人,也没有阅卷等,不了解具体情况,只能粗略的判断。
这年头,非法吸储防不胜防啊。前两天还有新闻说“西安联合学院非法吸储130亿元,有人提成超1500万”。你看,分肉了发米了,第一波人得利了,真金白银,击鼓传花的游戏不要太疯狂啊。我所在的新闻热线里,不少就是这样的可怜市民。可是,有时忍不住也会骂骂他们啊:海燕啊,你们长点心吧!
PS,顺道提醒下疯狂砸钱投资楼房的。
题主问,怎办?
有句话不值当讲不当讲,反正我还是要讲的——跟我默念,富贵于我如浮云啊如浮云!
既然问“民众存款损失怎么办?”,机智如我早就猜到了,这个倒霉的“民众”肯定被捐款被放鸽子了。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把戏,说穿了就是一句话——
你沉醉于它的利息,它垂涎于你的本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