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碱属于资源税征税范围吗_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7:33:14 人阅读
导读: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与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缴纳资源税。征税范围是矿产品、盐和水资源。...

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与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缴纳资源税。 征税范围是矿产品、盐和水资源。 按应税资源品类设置为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七大类。税率按照税目税率规定执行。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有开采资源税条例规定的资源的行为,就应该缴纳资源税。

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这7类

1.除海洋石油企业的资源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外,其他资源税都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即你所说的地税。

2.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是对不动产增值额征税,是一种财产税,是一种地方税,中央不参与分配,所以它不是中央地方共享税。

3.不同之处: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是流转税,一种中央地方共享税,由国税机关征收;而土地增值税对转让不动产增值额征税,是一种财产税,属于地方税,由地税机关征收。

资源税在销售环节进行纳税征收,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的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


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纳税人以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扣缴义务人的解缴税款期限,比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资源税:


(一)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二)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减税或者免税。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我国目前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仅涉及矿产品和盐两大类,具体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

以上属于行为税类的是:

印花税、车船使用税

详见如下:

现在的税收分类及税种。按现在大的分类,主要是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资源税、行为税和其他: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解释:资源税的征税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简介: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数量征收的一种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应缴纳资源税。作用:

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同一水平上竞争。

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

3、与其它税种配合,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的整体功能。

4、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改革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54号)文件的规定,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销售额或销售量,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即:所有开采者开采的所有应税资源都应缴纳资源税;同时,开采中、优等资源的纳税人还要相应多缴纳一部分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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