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会判刑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第第266条规定,诈骗两万多属于数额较大情形,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每日讲法观点】司法解释对此有规定。犯诈骗犯罪后,金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虽然构成犯罪,但若积极退赃且全部退赃,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但这仅限于“数额较大”的标准,600万显然已经超出了这个标准,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仍然需要判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条:诈骗公司财务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当然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不同,数额的幅度也不同,具体参照各省的规定。
第3条,诈骗公司财务虽已达到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37条、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不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第37条,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拒绝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有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诈骗600万,依然要进行刑事处罚。但如果诈骗数额只是达到较大的标准,积极认罪认罚,全部退赃退赔,检察院是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退赃20万能不能判缓刑
不可以被判处缓刑。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是诈骗20万的话,这个时候退赃全部也不可以被判处缓刑,因为被判处缓刑需要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20万的话,这个时候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况,是不可以被判处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