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划分婚前财产_如何界定婚前财产?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9:34:53 人阅读
导读:婚前财产严格意义上是不存在分割的问题的,但是由于夫妻之间在结婚许多年以后,婚前的财产和婚后的财产混合在一起已经无法分辨。加上在结婚的时候也没有进行公证。所以婚前...

婚前财产严格意义上是不存在分割的问题的,但是由于夫妻之间在结婚许多年以后,婚前的财产和婚后的财产混合在一起已经无法分辨。加上在结婚的时候也没有进行公证。所以婚前的财产有可能也存在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情况,不过离婚是民法所调整的范围,法庭的判决讲究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般婚前的财产因为是不动产,还有大额的固定存款,以及投资的股票什么的东西,这些东西都有时间性的证据去证明,如果拥有一方提出证据表明这些财产属于婚前归一方所有的话,法院是不支持把这种财产判成共同财产的。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共同双方通过劳动所获得的财产,以财产性物品。这些共同财产都是二人的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可以分割的。

1、一般来说如果是收入的话以结婚登记的日期去界定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2、购房界定婚后和婚前财产则要看购房房款的出资了,如果出资是婚前个人财产,但产证是婚后取得且付清全款的情况下,属于前个人财产,因为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在婚后购买的有形财产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即作为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有这个规定: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您好!

在目前社会上普遍面临的家庭婚姻问题面前,题主提到的这种父母顾虑,确实很现实,也完全可以理解

这里不讨论这种顾虑的好与坏,只就题主的问题做一个说明。

首先给出一个基本结论:

个人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变化、财产形式的变化,产生产权归属上的变化,除非做了产权人上的变更、或者书面做了约定。


以下从两个方面,分别解释一下上述结论:

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依然属于个人

我们拿房产举个例子:

婚前一方父母出资、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套房子,登记的是孩子自己的名字。

这种情况下,首先,房子的产权人归属于自己子女——因为出资人与子女配偶无关、登记与子女配偶无关。

我们再增加两个假设:

假设(一):房子是贷款买的

这时候,未来子女成婚之后,涉及到贷款偿还的问题。

  • 如果贷款也是父母给的、或者是自己子女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的,那么,贷款也与其配偶无关;
  • 如果贷款是子女夫妻俩人共同偿还的(包括一方用自己的工资偿还),那么,婚内偿还的贷款,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无论哪种情况,并不影响房产的归属——依然算作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只是会涉及到未来贷款共同承担、共同分割的问题。

假设(二):婚后把房子卖了、买了新房

这就涉及到形式上的变化。

假定自己的子女把婚前个人房产卖掉了,用卖的钱又买了一套新房、登记的也是自己名字。那么,这种转化,不会因为是婚内购买的,而影响房子的产权归属——依然算作子女个人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财产类型,同理。

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两种情况

我们还是接着上面的示例延伸。

假设自己子女在婚后,将房产中增加了对方名字。

这时候,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视同子女将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与给了对方。

因此,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一种情况:产权人变更了。

再举个例子:俩人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

假设自己的子女与配偶之后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明这套房子的财产归属于双方。

这时候,虽然没有做房子产权上的变更,但是这种“合同”只要内容合法、自愿、不违背公序良俗,都可以认定为是有效的。这就是上述结论的第二种情况:双方书面约定了。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2、如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即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如何区分夫妻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如比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受到伤害而获得因身体受伤的补偿,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就是指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产或赠与财产只归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个兜底条款,包括法律上认定的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是夫妻双方约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范围如何界定?

对于婚前财产的界定,应当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为时间分界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具体来说可以分为4类:

1.婚前个人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因物的自然属性而获得的收益)和法定孳息(因原物因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收益)。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如用一方婚前的个人积蓄婚后购买的房屋或珠宝,股权转为了货币,这只是原有的财产价值形态发生了改变,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需要注意的是婚前持有的公司股权,婚后参与公司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持有的股票在婚后反复操作买进卖出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金同理。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婚姻法》
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自愿协商一致后以书面约定方式来改变上述的法定的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方式,属夫妻财产约定制。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婚姻法》
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以上,是关于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怎么区分,婚前财产也可能转化为婚后共同财产的情形。

根据你的描述,婚前自己买了一辆车,车辆登记在你的名下的话,这就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存续期间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理解婚前财产时应该要注意什么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需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是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还是婚前个人财产。例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谢谢邀请!

题主的问题是否应该这样描述——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房)产,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解析以上法律规定,即,夫妻之间的财产涉及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而言,如果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仍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取得的财产,有约定,则从约定,没有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结婚多少年,个人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现行婚姻法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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