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_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6:45:14 人阅读
导读: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纳全部股款设立公司的方式。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

  1. 发起设立。指由发起人自己认购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纳全部股款设立公司的方式。

  2. 募集设立。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根据此一特征,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是一人公司,其股东至少为2人。但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能超过200人。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远高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设立股份公司,应当有2~200人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最低额为500万人民币。

①发起设立。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②招募设立。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发起设立的全部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在2年内缴足,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募集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方式包括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募集设立又分为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和向特定对象募集。虽然公司法规定了募集设立的方式,但是从1998年8月5日证监会发布八五规定之后,我们国家就不存在通过募集方式,尤其是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了。八五规定发布之前的一段时间,主要是一些国有公司,的确实行的公开募集方式设立。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笔者认为还是存在的,比如现在流行的天使投资和风险投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是公司法所说的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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