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怎么申请国家赔偿_无罪释放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0:51:32 人阅读
导读:依我之见:‘’可以提出国家赔偿‘’,但是,应当依据生效的‘’无罪判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由公丶检丶法办案机关就各自环节对‘’羁押‘’作出的错误决定按照...

依我之见:‘’可以提出国家赔偿‘’,但是,应当依据生效的‘’无罪判决‘’,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由公丶检丶法办案机关就各自环节对‘’羁押‘’作出的错误决定按照‘’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提出国家赔偿。

一,公安局一一(含其他法定侦查机关)我国刑事案件法定的侦查机关,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经立案后,有权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剥夺当事人人身自由的‘’羁押‘’的强制措施从而在法定最长三十七天时间内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如果检察机关未批准逮捕而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并根据其移送审查后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也未变更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那么,该‘’无罪判决‘’一旦依法生效,在此案中对当事人采取错误的‘’刑事拘留‘’的办案机关就只有公安机关,依《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是错误刑事拘留而‘’羁押‘’当事人三十七日的决定机关,同时也就是国家赔偿的义务机关。

二,检察院一一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于公安等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对犯罪嫌疑人有逮捕之必要,依法必须提请检察机关审查决定,以及监察委员会调查完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提请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并具有‘’两危性‘’确有逮捕必要的,由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如果此案经一审或二审‘’无罪判决‘’生效,且法院环节已对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那么,此案对当事人被错误采取剥夺人身自由‘’批准逮捕‘’至取保候审前这一段‘’羁押‘’的时间决定机关就是该案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因此,因被批准逮捕的检察院就是该错误羁押的这一段时间,检察院是义务赔偿机关。

三,法院一一我国法定唯一的审判机关。无论是公民刑事自诉案件,还是检察机关依法提出起诉的刑事公诉案件在受理后法院均有权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或变更刑事强制措施。A,对于刑事自诉案,比如重婚、诽谤丶侵占等案件法院受理后为保证案件审理和以后的执行认为对被告人有逮捕之必要并由院长决定逮捕被告人人的,一旦最终‘’无罪判决‘’生效,该当事人自法院决定逮捕到生效无罪判决被错误羁押这一段时间,法院就是错误决定羁押的义务赔偿机关。B,对于刑事公诉案件,如果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对被告人采取的是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而法院认为应变更为了逮捕的羁押的强制措施而由院长决定逮捕的,一旦‘’无罪判决‘’生效,错误变更为逮捕而羁押强制措施后至无罪判决生效这一段时间因错误羁押,法院就是错误羁押的义务赔偿机关。C,如果该案件当事人在办案环节中公安机关对其刑事拘留丶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丶一审法院判处有罪。那么,一审法院对于该‘’无罪判决‘’生效之日倒推至受理检察院提起公诉这一段时间,一审法院是‘’这一段时间错误羁押‘’的赔偿义务机关。

四,纠正提问者常识性错误: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不是‘’都要‘’,即并非所有案件都会对当事人采取‘’羁押‘’的强制措施。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取保候审本身就是在审判期间取保候审本身就是在审判期间进行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法院审判后,如果无罪的话,当庭予以,进行审判,未对被取保人,产生任何的损失,所以无法申请国家赔偿

赔一千万还是亏。二十六年的青壮年时光,下一代的少年幸福,妻子的煎熬怎么用钱算得清。

关于国家赔偿法中的刑事赔偿这一话题,本人在之前的回答中已经多次涉及,建议朋友们可以翻回本人之前的回答详细查阅。就本题简要回答如下:

第一,关于刑事赔偿的条件。被宣判无罪的人要申请国家赔偿,前提须满足其合法权益遭受刑事司法机关的侵犯,包括人身权财产权

第二,人身权包括人格权与身份权。这其中,与国家赔偿有关的主要为人身自由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等。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未被拘留、逮捕,表明其人身自由权未受侵犯但如果其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最终法院宣判当事人无罪,当事人或其家属当然可以就此部分的损失主张国家赔偿;2010年新修正的《国家赔偿法》增加了有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规定,也即刑事司法机关的行为导致当事人或其家属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可以申请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关于财产权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8条规定,办案机关行使职权导致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包括:

  •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第四,国家赔偿免责情形。我国《国家赔偿法》也规定了部分国家赔偿免责事由,见下图
第十九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也即,如果是因当事人自身行为或者国家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导致受害人损失的,国家不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由行为人承担。

综上,即使当事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未被羁押,最终也被法院宣判无罪,其是否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要根据其所遭受的损失,是否存在国家赔偿免责事由等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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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哪怕是法官退休了,一追到底,

你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逮捕了,因检察院作出错误决定,向向检察院提出赔偿申请。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1. 我们先带你们看看,《国家赔偿法》是怎么说的,国家赔偿的情形之一是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 而不起诉分为三种,分别是绝对不起诉,相对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绝对不起诉就是查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相对不起诉也称为酌定不起诉,是指检察院认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就是证据不足不起诉,就是检察院认为在案据以定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3. 是不是三种不起诉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然不是,根据国家赔偿法,如果是相对不起诉,就不需要赔偿。所以需要国家刑事赔偿的不起诉情形是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4. 另外,国家赔偿的日期从什么时候起算?是从刑事拘留之日开始还是从逮捕之日开始?答案是从刑事拘留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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