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证件去法院能起诉吗_只有欠条,没有对方身份证明,去法院起诉会受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04:19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借款人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没有对方的身份证,无法提供借款人的个人信息,郭广吉律师告诉你怎么做:一、借款人欠钱不还,避而不见,这个时候,需要债权人通过诉...

谢谢邀请!

借款人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没有对方的身份证,无法提供借款人的个人信息,郭广吉律师告诉你怎么做:

一、借款人欠钱不还,避而不见,这个时候,需要债权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采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首先就是要到法院立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就会立案。题主遇到的问题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二项,即有明确的被告。只有被告的名字不行,因为我国重名的人很多,需要确定具体的借款人。不能确定具体的借款人是谁,就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没有明确的被告,要谁了承担还款的责任?所以法院无法立案。

二、如何确定借款人的身份

能将款出借,想必你对借款人会有一定的了解,或者有相熟的朋友介绍,或者知道借款人的籍贯、工作单位等等,你可以通过这些线索查询借款人的身份。

个人无法查询到,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查询。

根据北京公安局颁布的《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对外提供查询人口信息户籍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因承办法律事务需要查询的,可提供被查询人姓名、性别、年龄、户籍地址、民族、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等内容。律师因调查、办案工作需要,可通过派出所工作综合信息系统“人口查询—对外常住人口查询信息打印”和“对外暂住人口信息查询打印”两个模块打印查询结果对外提供。

获知借款人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的,注明在起诉书中,有管辖权法法院就会受理了。

目前,除北京外,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律师持合法证明都可以查询个人信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具体到本案,你必须知道骗钱的人叫什么名字,住哪里,有什么事实,在本法院管辖。不然的话法院一般是不受理,受理了也会驳回起诉。

刑事案件立案要求比民事案件更高,至少有被骗的事实存在,数额达到立案标准,至于姓名之类到不是大问题,关键是受骗事实是否存在,是否属于刑事案件,是否达到立案标准(诈骗一般是三千元以上)。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

没有对方的身份证明,去法院起诉,大多数法院是不会受理的,根据规定,向法院起诉时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许多法院把提交被告身份证作为明确被告的必须条件。现在你手上有对方所写的欠条,说明你们之间有经济往来,有交易行为,你应该掌握他的部分信息。你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去试试:

1、根据你掌握的信息首先写一份起诉书,看法院是否受理

从你们交易往来中的基本信息中找到对方的主体信息,一般签订的合同,合作协议上面会有这些信息。如被告名字,电话,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等。

一般含有上述被告信息的被告算是具有明确被告的条件,你把材料递交立案庭看看,他们是否会受理。如果不受理你再考虑第二种方法。

2、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公安机关派出所调查

法院以没有明确被告为由不予立案,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被告户籍派出所调取个人人口登记信息,这个和身份证一样的效果,你拿到调查令后可以自行前往设想,一般派出所会配合协查的。

如果派出所不配合调查的话,你可以找一个律师帮助,律师拿调查令和协查函,公安机关都都会配合的,如果不配合,他们还有更多的手段操作到身份信息。

总而言之,目前信息化的社会,人留下身份信息的地方很多,许多服务都需要实名登记,所以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途径很多,自己弄不到,就调动其他资源帮助,一个身份信息挡不住你诉讼的道路。

谢谢邀请。

在司法实践当中,确实会有部分法院这样为难当事人。邻居家的猫把孩子抓伤了,却不愿意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报警以后,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把侵权人的身份信息告诉当事人,导致当事人起诉状没有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不立案。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还告诉当事人可以找律师去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但是人家的诉讼标的才2000多块钱,怎么去聘请律师呢?

遇到这样的情况,最终是怎么解决的呢?第一是向派出所写申请;二是通过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和派出所联系调取;第三种就是持没有被告人身份信息的诉状到派出所,让他们用便条抄一下。当然,当事人应该持自己的有效证件前往,有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是单位的推荐信介绍信就更完美了。

很多律师拿民事诉讼法来说事,说法律规定并没有要求一定要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你自己或许可以跟法院立案庭的人扯一下,当事人怕是没有那个能力,法院立案庭的人也不会卖你的账。何为明确的被告?只有个姓名,没有祥细的住址和身份证号码,留的电话打得通,但是没人接,你让法院怎么来办案?

我七月份还和法院法官去泸西县找被告送传票呢,人家泸西县一个门牌号就是一个上百户人的小区,我们四个人转了两个小时都没有找到被告的具体住址。被告也很牛,电话是接,就是不来拿传票,后来没辙了,只能公告。

《民事诉讼》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有明确的被告

怎么样才算是明确的被告,这个实践中法院做法也并未完全统一,仍然是各有各的做法。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从上述规定来看,法律对于被告信息的要求中并未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只要有姓名,性别,住所等信息即可。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立案基本都会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否则不予立案。

立案难,这是普遍性难题。法院要求当事人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有时候确实是强人所难。如何解决这个立案难,保障公民享有的诉权,这个还是希望从法律规定,从上层去解决。另外,对于户籍信息的查询,如何在保障公民信息与便民诉讼之间,也是需要建立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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