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连带责任什么意思_承担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4:54:22 人阅读
导读:二者的区别:1、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要求不同:连带责任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各责任人之间存在法定的连带关系,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

二者的区别:1、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要求不同:连带责任必须要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各责任人之间存在法定的连带关系,按份责任对产生的原因没有特殊的要求,其产生的原因与一般民事责任产生的原因相同,都是责任人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而产生。2、承担责任不同: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均应向权利人承担全部责任,只是该责任人向权利人履行全部义务后,可以超出其责任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责任人行使追偿权,按份责任中的各责任人只对自已应承担的责任份额免责。3、责任形式不同:连带责任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型责任,只能适用赔偿损失和支付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而按份责任适用的责任形式多一些。4、承担责任的范围不同: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 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扩展资料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因此,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例如民间借贷时,王某向李某借钱5万,张某为王某借款提供连带保证。依据合同约定,如果王某到期不偿还债务,李某可以在保证期间可以起诉张某履行保证责任,张某履行保证责任后可以向王某追偿。如果张某为王某借款提供一般保证,李某应当先起诉王某偿还借款,王某不能偿还借款的,再起诉张某履行保证责任。

再例如,车主将机动车借给饮酒者驾驶,饮酒者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主出借车辆有过错,依据法律规定,车主对肇事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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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

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指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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