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的房产继承需要什么资料_房产遗赠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0:10:40 人阅读
导读:您好!遗嘱继承,按照现行《继承法》规定,需要区分几种情况,决定了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手续不同。首先提示一点:目前情况是,即便遗嘱是完全合法有效的,单凭遗嘱也不能...

您好!

遗嘱继承,按照现行《继承法》规定,需要区分几种情况,决定了提供的证明材料、办理手续不同

首先提示一点:目前情况是,即便遗嘱是完全合法有效的,单凭遗嘱也不能直接绕过其他继承人、直接办理遗产继承。遗嘱的作用,就是指定继承人,仅此而已。继承该怎么办还怎么办

以下分三个方面说明一下:

情况一:如果所有继承人均认可遗嘱


这种情况下,与遗嘱是否“合法、有效”没有什么太大关系。这时候,意味着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需要的证明包括:

  • 财产证明。遗嘱中标明的财产,要有相关凭证,例如房产证、银行卡、存折等。
  • 身份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不需要第二顺序继承人。否则,要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而不单纯是遗嘱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
  • 亲属关系证明。所有法定继承人(同上)的亲属关系。可以在原单位、档案管理所在地开具。
  • 死亡证明。包括遗嘱订立人的死亡证明、以及所有继承人中去世人的死亡证明。

拿着这些证明,去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手续。

注意,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办理。拿到《继承权公证书》之后,再去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例如,如果涉及到房产,就要去房产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


情况二:对遗嘱产生质疑。但是如果认定了遗嘱的真实、合法性,继承人之间就没有争议了

这种情况下,遗嘱继承人必须要提供能够证明遗嘱合法、有效性的证据。

如何证明遗嘱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简单说一下:


1.公证遗嘱。如果是公证遗嘱,一般来讲问题不大。有公证处的章是最重要的。

2.自书遗嘱

  • 订立人在订立时的精神状态证明。要证明订立人在当初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是出于自己意愿订立的遗嘱。
  • 笔迹。订立期间的笔迹,用以证明遗嘱确实是订立人自己书写。
  • 如果有见证人(不强制),要有见证人能够出庭作证,订立时工作做的比较到位的,最好有当时见证人的见证书。
  • 如果有订立过程的录音录像(不强制),要提供相应原件。
  • 其他认为有利于证明遗嘱的证据。例如,订立人在遗嘱中捺印了,最好就要有指纹证明;订立人写完遗嘱之后拍照了,就要有原始照片。等等。

当然,遗嘱内容的书写必须要合法、规范。这个靠遗嘱本身就可以做出证明。

3.代书遗嘱

要求的证明材料与上面基本类似。但是,见证人是必须的。而且必须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其中一人代书,其他人见证。

4.录音遗嘱。必须要有见证人和音视频原件。

5.口头遗嘱。这种遗嘱形式的适用范围比较狭窄,只能在危急(例如病危)时刻采用,必须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如果证明遗嘱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不再有争议了,那么,就按照第一种情况的提示准备材料、办理手续。

情况三:质疑遗嘱,且都证明了遗嘱合法有效,其他继承人依然要求继承。

这种情况,意味着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了。

这时候,遗嘱就非常重要。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按照情况二,先要看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其次,在打官司过程中,根据法院提出的材料证明要求准备。

打完官司之后,法院会出具一个《法院判决书》。判定的继承人,凭着这个判决书,再去财产管理部门,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一、房产人去世了,他占有的房产份额就会涉及到继承问题。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有遗嘱的,由遗嘱上的指定继承人继承。

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办理。一般情况下,是由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他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

二、办理继承房屋手续的部门,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必须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现在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节约了许多费用。

三、需要的手续是这样的。

(一)遗嘱继承的。

带好不动产证,继承人的身份证,遗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未经公证的遗嘱。登记人员由于无法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可能会要求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到场确认。那这和办理法定继承提供的手续就一样了。

(二)法定继承

带好不动产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说明: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可以是这些材料。比如医院的死亡证明,公安局的死亡证明,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户口注销证明,法院的宣告死亡的判决书等等。死亡年代久远的,也可以由村居委出具证明。

2、亲属关系证明是指,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明,出生证等可以用来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

如果办好了继承权公证的,或通过法院解决继承权纠纷的。那就只要带好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动产证,继承人身份证就可以直接办理继承登记了。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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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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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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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房产遗赠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将房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第三人的继承方式。办理遗赠时,当事人把相应的信息填上这些文件上,然后有相应部门的敲章即可。具体材料如下:

1、公证处提供的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由法定继承人的,其婚姻状况证明也需要提供)。

2、公证处提供的受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文件。

3、公证处提供的希望某疾控出具遗赠人死亡证明的通知;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4、受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原件只是验明真实性而用。

5、遗嘱,很多公证员只接受公证遗嘱,如未经公证的一般会拒绝做接受遗赠的公证。

6、公证处向遗赠人生前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公证员在全体受遗赠人在场的情况下,询问相关问题,填写公证材料,主要是记录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才能去公证员处做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材料可以稍后再补。公证员收到受遗赠人提供的全部材料之后,会发给受遗赠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核实材料中的情况,核实无异议的,公证员就会帮你出公证书。房产遗赠需要什么手续房产遗赠除了上述的办理流程手续外,还需要的手续就是缴纳相应的契税了,那么房产遗赠缴纳契税的手续有些什么呢?1、契税的计税依据(即该房产的价格是多少),房产交易会帮忙核查,也可以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评估价格(这又得花钱),也可以用公证处核定的价格。根据我的经验,房产交易的询价挺合理的。2、受遗赠人需要交纳的是契税和印花税。契税的增收税率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不同(各个城市的规定也可能不同),有按照1%征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下的且是家庭用房),也有按照3%征收的(非普通普通住宅以及非家庭住宅的),有按照1.5%征收的(普通住宅90平米以上且是家庭住宅)。3、印花税按件贴花,每件5元。当然,如果办理成功过户后,受遗赠人对外转让的,则需要承担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费附加、土地税,税收优惠情况各城市可能有所不同。  该项公证的收费标准是公证标的的1%,公证中涉及到房产的,则公证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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