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了土地能继承吗_农村土地应如何继承和收益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5:12:27 人阅读
导读:谢邀。在农村,很多人都认为: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分户后的子女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其实不然。我国宪法和土地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

谢邀。在农村,很多人都认为: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和承包地,分户后的子女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其实不然。

我国宪法和土地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也规定,宅基地和承包地,都属于集体财产,是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并不属于任何个人的财产。以上说明,所有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农户对土地只有使用权、经营权。既然农民没有所有权,何来继承一说?所以,父母过世后,其所承包的土地应有集体收回。



不过,农村承包地也确实存在可继承的特殊情况。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0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以上主要是针对那些投资周期长、见效慢、不适合家庭承包的"四荒地"所做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承包方利益,才有此特殊规定。而只要是家庭承包的土地,按照目前国家政策是不能继承,而应有集体收回的。

我国的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所以在填写土地承包人时,往往只写家长一人。既然是以家庭为单位,就说明家庭成员均有承包权。再则,国家一下规定承包时间几十年不变,但家庭成员由于生老嫁娶,是不可能不变的。为保证承包制的稳定,规定每个家庭添人不添地,去人不去地。即是讲,作为一个承包主体,人口是允许自然变动的。如今虽然你与你父母是两个户口本,但原来你们是一家人,现在仍然是一家人,你们原来有土地承包权,现在仍然有。即是说,那怕以后家庭成员还有变化,你们这个家庭实体如果存在,你们所承包的土地就不变。不存在继承问题,减去的人口承包权自然消失,增加的人口自然取得承包权,比如你又生一子,孩子自然就取得你家土地的承包权。在一个家庭内,人口增减,土地不变就是这个意思。

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已落实到户二十多年了,基本无法变更,户主移传给后人继承还可以。只能户对他人时间性的承包,签立时间期合同。

我来答!我是春光秋月,三农问答达人,从事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多年,欢迎大家关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完成后,如果老人去世,子女是否可以继承土地?

需要明确一点:农村家庭承包土地不允许继承,但是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继承。

农村老人去世后,土地如何处理要依据承包合同确定,与土地确权是否完成无必要联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是以二轮延包时签订的家庭承包合同也依据,主要解决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等问题,并且对土地承包共有人进行登记。

在二轮延包时,如果你父母二人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村委会)签订一份家庭承包合同,你父亲和母亲就是这份承包合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当他们其中一个人去世时,承包地继续保留;当他们全部去世时,发包方有权收回你父母二人的承包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整户消亡”。

二轮延包时,如果你与父母共同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村委会)签订家庭承包合同,那么你、你父亲、你母亲就是你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当你父母去世时,他们的承包地集体无权收回,你可以继续耕种。

在土地确权完成后,将给农户颁发新版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但如果出现“整户消亡”的情形,依然要收回其家庭承包地,子女无权继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同时,欢迎各位读者在下方留言、评论,发表不同见解,如果喜欢我的回答请点赞,如果关心三农问题,请关注我,我会每天在悟空问答回答问题的。

父母是独立户口,儿女能继承土地吗?如果你和你的父母没有分户的话,你可以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但是你跟你父母分户了,那你就没有权利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土地由村里收回。



一,如果你在村里第二轮分地时,没有分到土地的话 也可以像村里申请把你父母的土地,分给你耕种。



二,虽然你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 但是,你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你父母的个人财产,你可以继承,但是不能翻建房屋了 ,可以修建。如果房屋倒塌,宅基地村里收回。

因为你跟父母已经分户了。所以你不能继承你父母的徒弟,但是可以继承房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你认为土地应该继承吗?评论区随意发表不同意见

对于农民朋友来说想要享受到农村的各项权益,就必须要拥有农村户口,但由于许多农民朋友将户口迁入到城市乡镇以及农村的拆迁等等成为了非农户口,将难以在享受到农村的相关权益,不过许多农民朋友虽然是非农户口,但其父母还是农业户口,那么当父母去世之后,这些人还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吗?这也是许多非农户口的人最关心的问题。

其实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民仅仅是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所以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不过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农民在继承父母的房屋之后,也能够享受到宅基地的使用权。

对于非农户口来说,国家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叶明确提到,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所以城镇居民不能够在农村拥有宅基地,但如果其父母是属于农村人员,且在农村拥有宅基地,并且宅基地上修建了房屋,那么其能够继承父母的房屋,但是却不能够继承宅基地。

虽然说非农户口不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有些特殊人群却能够将非农户口迁回农村并且申请宅基地:

1、因为读书将户口迁出农村成为非农户口的大学生,在大学毕业之后,在城市没有找到固定工作,也没有户口接收点,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并且能够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或者结婚后与父母分户重新申请宅基地;

2、因为结婚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农村户口,而且双方在城市没有固定工作,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并且申请宅基地。

3、户口在成绩,但是在农村拥有住房,而且长期生活在农村的人,也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享受到宅基地的相关权益。

虽然以上几类人能够将户口迁回到农村,但必须要经过70%以上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同意之后,才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如果集体组织成员不同意就不能够将户口迁回农村!

老人户口和你在一起,是公安户籍管理要求,不能说户口和你在一起,老人的东西就成你一个人的了,除非你是独生孑女,有兄妹非把你托法院去不可,去学继承法。

现在土地是越来越重要了,很多农民都懂得未来土地会越来越值钱,所以都是想办法保留住土地,而没有土地的农民也是想得到土地。如今就有人想知道如果父母已经跟子女分户,那么父母去世后,对于其土地,子女还能继承进行确权吗?

和子女分户的父母去世后,对于其土地,子女能继承确权吗?

相信不少人都想知道这个问题吧,而按照现在的规定,土地的承包权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可以说只要是户口本上面的成员,那都是享有土地的承包权的。

不过现在父母又是跟子女分户了,那么就是两个承包单位了,所以说正常来讲子女是无法再继续承包父母的土地的,也就是无法将父母的土地进行确权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不会出现的,因为除非是有两兄弟以上才有可能进行分户,如果你只是独生子女的话,是无法跟父母分户的。而无法分户,自然就是遇不到父母去世后土地的承包问题了。

至于说两兄弟进行分户了,那么在分户的时候土地的承包权就会进行发割了,两兄弟都可以分到一些承包地的。可以说这个时候父母的土地这个时候就是已经进行分配确权了。

当然就算是还没有分配土地,那么父母是会跟一方兄弟居住的,等父母去世后,跟父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面的子女自然就是可以继续承包土地了,是不会出现父母的土地没有来承包的情况的。可以说从分户上面就是从源头解决了这个问题了,这种情况是不会出现了的。

现在按照农村土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再加上二轮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可以说农民的土地长期都是不会有变化了。都是会有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的,除非是五保户,不然土地都是不会被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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