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工作15年公司没交社保,没签合同,如自动离职,可否申请赔偿金?如果属于自动离职,应该是一分钱也不会得到,自动离职是指自行离开用人单位的情形,包括没有经过用人单位批准,自行离开工作岗位,就属于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是不会有任何经济赔偿或是补偿金的。
但是你要表达的意思,不是属于自动离职,而是因为公司既没有缴纳社保,也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属于逼迫离职或是非本人意愿离职,也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你在辞职申请书中明确写明了因为公司长期不缴纳社保,不与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请求辞职,并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是经济赔偿金,只有这样的离职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长达15年的时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属于典型的违反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这是可以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15年的社会保险权益的,这个我认为比要求经济补偿金或是赔偿金更为重要,毕竟15年的社保,对于保障你今后能够按时办理退休,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目标更为重要,所以要求补缴15年的社保是必须要主张的。
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你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完全不影响你主张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会保险和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权利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注意这个表述,是说的给予经济补偿而不是经济赔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的标准工资,标准标准工资是本人离职时12个月工资的平均工资。
由于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开始生效的,2008年生效后的劳动合同并没有最高补偿12个月的限制,但是你在公司工作15年,按照时间来计算,你是在2008年之前就到该公司工作的,从2008年开始部分,执行新劳动合同法的标准,2008年之前,需要按照以前的标准来执行。涉及社保补缴和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等劳动纠纷,最好是申请劳动仲裁,所以需要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聘请一个劳动律师帮你办理仲裁事宜是最好的。
综上所述,你在公司工作了15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你正常维权。主要的主张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补缴十五年社保和给予经济补偿。
你好!职工离职时,需要详细梳理自己应当得到的补偿。在这些补偿中,不仅仅有经济补偿金。
首先明确答案,自动离职没有补偿。相反,如果你是不辞而别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起诉你赔偿的权利。
大部分初涉职场的年轻人,不识轻重,干的不顺心了,说走就走,看似潇洒,实则是对自已的极不负责。
在现在这个信息社会,做事还是按规距来比较好。以免到时害人害已。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辞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补偿,补偿为自用工之日到离职之时的工资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对就业单位是很不利的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在动争议处理中企业十分被动。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企业。一旦产生劳资争议,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违法在先,按照法律规定,必须承担诸多不利后果。
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时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常见花招
目前存在部分企业滥用的情形,比如试用期满才签、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1、首先要明确,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的长短也有讲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工作地点、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至于单位可随时调整员工岗位、地点,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一旦单位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其他原因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地点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如确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则可按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企业应支付经济补偿。
4、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5、患病非因工负伤有相应待遇。企业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保。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内应有病假工资常见花招:一些用人单位常以参加社保职工也要交钱、有员工不愿参保为由,不为员工参保。还有些单位规定,员工患病停工治疗的没有工资。用人单位应依法参保并将为劳动者办理参加社保手续和扣缴社保费的情况如实告知职工。
6、用人单位的“生死合同”无效。一些单位没有明确告知劳动者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有些合同还规定,如果因为劳动者“操作不当或违章操作”,发生的工伤事故单位概不负责之类的“生死合同”条款。专家指导: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这种告知等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不能等劳动者咨询才告知。
现在大伙都都知道公司没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其中一些细节问题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如何赔偿、如何操作,这应该是大家都关心的。
一、入职第一个月是法律规定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缓冲期。只要公司在一个月内完成签订即可。
二、若超出一个月直至满1年这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也就是总共11个月。每个月的工资按照入职时约定的为准。
三、实际上公司在实际支付双倍工资时只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即可,因为你工作的月份,公司已经有正常支付了工资,所以公司还需要支付差额部分的1倍工资即可。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所以最难的就是要证明劳动关系,只有这个成立,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才成立。那么我们要最大化的去找这些证据:工资条、工资发放记录、入职表、工作记录、公司涉及到自己信息的通知及单据等、工作证等。
当然公司肯定不会主动给你双倍工资,那么我们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最终要的就是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只要有这个就一定能胜诉,只是时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