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相似度多少才算侵权_商标相似度多少算侵权?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14:50:04 人阅读
导读:一、如何通过相似度判断商标侵权1、判断是否相似,可以从商标的音、形、意、构成等角度进行分析。2、对于类似商品可以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

一、如何通过相似度判断商标侵权

1、判断是否相似,可以从商标的音、形、意、构成等角度进行分析。

2、对于类似商品可以从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进行判断,如果上述方面相同,或者让公众误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可判断为类似商标。

3、还有一种就是,如果容易让公众对两者产生混淆、无法轻易分辨两者产品的时候,可以判断为商标相似进而侵权。

二、如何通过相似度判断专利侵权

1、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2、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侵权不是按相似度认定的,而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外观专利的产品相似度的侵权评价:

1、判断前提:确定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能比较。。

2、判断尺度: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审美观察能力为准。整体形状相同、视觉效果一样;局部微观的不一致,从消费者角度不会留意的细节不同不作相似性对比。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按照如下方式认定:(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或者要部或者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你好,如果你的商标是驰名商标是侵权,如果你的商标不是驰名商标则不算侵权 根据“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将构成侵权。 而对方生产的是不同类别的产品,所以不算。 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只会考虑在这个商标选择的使用商标类别上进行检索,如果有相同的使用类别,已经有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商标了,就不能进行注册,如果使用则算侵权 根据“商标法”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类似的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当事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所以如果你是驰名商标就算侵权。

导语我们都知道,商标过于相似是会构成侵权行为的,那么,相似度多少才算构成侵权行为呢?具备下述三个构成要件的,构成侵权行为:1)商标是否相似;商标近似主要从商标的音、形、意、构成等角度进行分析。2)商品或服务是否类似;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造成混淆的商品。3)是否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图片相似度达到多少算侵权?如果对方申请了专利,而你的作品又和对方非常相似,那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申请的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下面送上一些关于商标权的干货:注册商标的保护期注册商标的保护期为10年,其起算点,因是否经历异议程序,分两种情况:1.原则: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39 条)。2.例外:经历异议程序后核准注册的,10年,自初步审定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36条第二款)。注册商标的续展续展期限:1.续展期:保护期满前的12 个月。2.宽展期:保护期满后的6个月。续展的法律效果:1.在前述期限内办理理续展手续的,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商标法》第40 条)。2.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商标续展宽展期内提出续展申请,未获核准前,以他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商标解释》第5 条)。期满不续展的法律效果:1.注销其注册商标(注意:注销不是撤销),2.1年的过渡期。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法》第50条)转让与使用许可《商标法》第42条第一款:“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法》第42条第二款:“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商标法》第42条第三款:“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商标法》第42条第四款:“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法》第43条第一款:“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法》第43条第二款:“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法》第43条第三款:“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注册商标的转让程序:1.签订转让协议。 2.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限制: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能响(如导致质量下降;有损公众利益) 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时点: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但是,不公告,也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影响: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解释》第20条)。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程序:1.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予以公告。2.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要求:1.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2.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3.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侵权不是按相似度认定的,而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五十八条 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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