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具体说明,一般就是连带担保了。
所谓连带担保,就是说,你朋友借的款子,无论多少,将来你朋友如果不还(包括真的无力归还和有能力但是蓄意不还),那这笔账就是你买单,就是这么简单。
至于说风险有多大,关键问题有三个,一个是你朋友的人品,再一个是你朋友的偿还能力,还有一个是你朋友遇到意外的可能性。
1、正常情况,你朋友贷款,你担保,将来你朋友把款还清,你也没事了。朋友为了感谢你,请你下馆子。
2、如果你朋友做生意赔了,赔到这一辈子也还不上,尽管你朋友认为对不起你,但是实在对不起,因为是你担保,所以这笔账由你还。
3、你朋友也可能赚了,也可能赔了,他拿着贷的款和做生意赚的钱玩失踪,或者把财产转移到别人名下,那这笔钱还是你还。这样,你朋友还会在暗中骂你傻帽。
4、因为突发事故(例如交通意外),你朋友没了,他的亲属也不认这笔账,那没办法,你自己还了这笔账。
5、如果你朋友做生意赔了,临时还不上,只能由你来还,但是你朋友还是个有良心的人,一直记着这笔账,然后过了很多年,你朋友又赚了钱,把你替他还的贷款再给你。
上述几种情况,第一种、第五种可能性很小,最常见的是第二种、第三种。
如果你对替朋友买单几十万不在乎,那就签字担保好了。
责任和借款人是属于同一属性的,签合同时合同都会写为借款人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借款人抵押物不够偿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会马上查封担保人名下不动产以偿还,而且在不够偿还的情况下会让你也上失信名单,从此以后你将与银行和机构无缘,融资会是很大的难题!所以建议不是十分靠得住的家人或朋友千万别做这种事!或许只有那1%会坏账,到如果真的被你碰到了将会影响整个家庭!
如果担保人已经变更了,你父亲就无须承担责任了。
如果没有变更担保人,需要看你父亲当时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当保证责任,为一般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一般保证
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二、连带责任保证
1、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从约定;
2、无约定的,按照《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通俗的讲:担保人就是被担保人的替身,在合同期内你要承担被担保的一切责任,直到合同条款完成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