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办理假释流程_监狱假释函的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9:51:14 人阅读
导读:《减刑、假释规定》第一条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

《减刑、假释规定》

第一条 对减刑、假释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三)对被判处有期徒刑和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假释,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监区摸排符合假释条件,提前六个月办理假释委托函,监狱刑罚执行科通过机要发函至服刑人员居住地司法局,司法局委托当地司法所对当事人家属、邻居、村委(街道办)、当地公安等进行调研,确定是否有民愤,是否愿意接收等,由司法局出具报告是否适合社区矫治意见,再发回监狱。

当然可以办,这是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规定在刑法条文里的,怎么会不能办呢?首先,我不在监狱工作,具体细节我不清楚,但工作相关,大致流程基本知道。当一个罪犯非十年以上非暴力性犯罪,且服刑过半,在监狱里表现也不错,就有机会提请假释了。监狱可能会根据犯人的表现,在跟犯罪或犯人家属沟通时,告诉你犯人有机会提请假释。如果还有财产刑没有有执行完毕,会要求罪犯家属赶紧把财产刑执行完毕,不然就不给你提请。财产刑的执行情况是考量是否符合假释的重要条件,如果财产刑不执行完,哪怕监狱给你提请,也过不了检察院那关,哪怕过了检察院那关,也过不了法院这关。财产刑执行完毕,罪犯自己写个假释申请,监狱要向罪犯住所地或户籍所在地发函,请求当地司法局配合进行社区评估,是否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监狱监区要开评审委员会,检察院要列席,确定的提请假释的名单要在监区公示。最后将提请的名单和卷宗报到法院。等着法院通知开庭审理以及下裁定吧。

假释是由监狱提出建议,由法院裁定。所以家属要找下两个机关,通下关系,即使没有条件也是可以创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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