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什么用_劳动能力鉴定书下来以后,该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0:30:06 人阅读
导读:1、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接下来便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了。工伤保险赔偿流程(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

1、拿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接下来便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了。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1)由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2)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2、如果单位没为职工交工伤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同上。

3、关于申请工伤认定和索要工伤赔偿: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工伤认定是判断事件是否属于法定工伤范围,同时会记录是什么伤,作为日后报销医疗费用的范围参考。题主已经认定工伤,所以这部分就没有问题。 劳动能力鉴定(应该就是题主说的工伤鉴定)是康复后评估劳动能力受影响程度,不是鉴定伤有多严重,同一伤害,康复情况不同,就会有不同鉴定结果。劳动能力鉴定评上等级的,按等级补偿。 题主工伤记录是腿部挫伤,后被检查出是半月板撕裂,做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把材料给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就好,应该对鉴定没什么影响,不用过滤。毕竟腿部挫伤或者半月板撕裂,都是影响腿部的劳动能力,所以鉴定部位都是腿部。 如果题主对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鉴定,再鉴定为最终结论。

工伤认定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自愿申请,觉得不需要可以不申请。

工伤认定后职工可以享受的待遇包括报销医疗费和工伤休息期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鉴定有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一般是用来确定受伤严重程度的,共分10个等级,最后直接影响伤残待遇。鉴定没有等级对前期的医疗费及工资没有影响。

工伤鉴定与劳动鉴定的区别:工伤叫做认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是落实工伤待遇的两个阶段。

工伤认定是定性,由社保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确定当事人所遭遇的伤害是不是属于法律上的“工伤”。这是后面一切待遇的基础。因为是行政行为,所以不服的话可以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劳动能力鉴定是定量,看有没有留下伤残、伤残到什么程度。在认定工伤之后,另行申请。它决定了当事人能不能拿到、拿到多少伤残待遇。如果只认定了工伤,没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或者鉴定了没有达到等级,那么当事人只能要求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停工留薪期间正常工资和必要的护理费,没有伤残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该委员会是多个部门派代表组成的,这个结论不被看作行政行为。所以如果不服,只能向上一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没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可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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