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交通事故你主要责任,该赔的赔偿啦还要什么慰问金?不结案了吗?结案了就两清了还“附加”什么条件呀?他要纠缠不休你就报警让警察叔叔帮忙协调,协商不妥走法律程序呗。
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受伤,保险范围内赔偿后,伤者要额外增加赔偿款是否合理,需要根据保险陪偿的实际情况。
当我们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当有人员受伤时应及时拔打120抢救伤员,然后报交警,最后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迅速在车后方100米左右放上三角警示安全牌,提醒后车注意避免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等待交警来现场勘查,拍照取证,为事故责任认定取得充分的现场资料。同时等待保险公司来到现场,对事故现场拍照取证,为理赔提供充分的资料。
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要看交警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双方各占责任的比例。假如责任是三七开,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双方的共同损失就按责任比例共同承担。
只要车辆的保险齐全,在交警的责任认定和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都会赔偿。伤者提出的额外赔偿你可以拒绝,伤者觉得不满意他自己可以走法律程序,只要法院判赔的,保险公司都会赔偿的。
当然的你车辆的保险不全或只有交强险,这对伤者的赔偿是不够的,他有权提出额外赔偿,是合理的,你也得赔付。
感谢大家的阅读!欢迎大家共同讨论保险赔偿后,伤者还要另外赔偿的话题是否合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的情况,一般认为全责方需要承担事故所有直接损失,包括直接财物损失,人伤治疗医药费用以及死亡伤残补偿。对于额外损失的定义,如因车辆维修期间带来的交通费用,此类属于法律支持范围内的直接损失,可凭相关的费用单据发票等直接向全责方索赔。但车辆修复后出售转让带来的额贬值损失,法律上认定其属于交通事故受损方可得利益的减少,属事故间接损失。交通事故造成车损后,针对受损车辆本身的赔偿,一般是修复车辆至正常使用状态即可,即只赔偿车辆的修理费,不赔偿所谓的”贬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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