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人怎么知道立案了没有_报案。怎么知道被立案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12:05:58 人阅读
导读:被诈骗了,应该在案发地带着证据报警。警方要甄别,要调查。要是诈骗案,会通知报案人立案了。没有立案,也会告诉报案人不立案的原因。报案人可以勤去警方咨询是否立案的情...

被诈骗了,应该在案发地带着证据报警。 警方要甄别,要调查。要是诈骗案,会通知报案人立案了。 没有立案,也会告诉报案人不立案的原因。报案人可以勤去警方咨询是否立案的情况。 诈骗案要是立案了,警方会积极破案。 要是诈骗案破了,会为受害人挽回损失的。

1、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公安局立案后,应当给报案人《立案通知书》等书面的立案通知。所以你主动咨询是否立案是正确的。

2、“立案”是一个重要的刑事程序环节,对于公安的执法考评和办案数据统计有很大的影响,所以现实中这是个比较复杂的具体操作问题。虽然法律规定在案件受理后,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1个月),但如果民警告诉你"没有查到你的记录",就是婉转的告诉你没立案的意思,至于是否“受理”了,就无从知道了,因为有的地方给受理案件通知书,有的地方不给。

3、另外,刑诉法86条规定,如果不立案,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报案人“不立案理由”。

4、如果他们不立案你想较真的话,可以到他的上级公安机关或南京公安机关控申部门反映,也可以到南京的检察机关反映,刑诉法87条规定,检察机关有权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公民去公安局报案,如果警察说可以立案,直接做受案登记表,给公民开具回执,证明已经立案。  如果没有给公民开具立案回执,就有两种可能:  1、立案了,没有开回执或是公民没有要回执。  2、没有立案。  立案详情:  第一,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侦查,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第三,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第四,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如果当事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当事人报案之后,就会马上知道公安机关是否已经立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谢谢邀请。

按照正规的法律流程来讲,除非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已经立案,否则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得知具体的情况。

一、日常发生的安全事故,或者是一般违法犯罪行为,即使当事人或受害人报了警,公安机关也不见得会立案。那只能认定为接警受理。

二、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或者是违法犯罪的举报线索以后,向相关的当事人或证人调查了解案件事实,有必要可以拘传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抓捕犯罪嫌疑人调查核实,有了初步的犯罪事实认定和相关的基础证据就可以正式立案,对全案进行侦查。侦查完结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

三、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是否立案,有这么几种情形可以确认。公安机关已经发布了协查通报和通缉令,可以证实案件已经正式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可以认定案件已经立案侦查。但是在公安机关刚刚接到报警,或者是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线索初期,是否立案外界不得而知。

报案人可以到报案机关去查询是否立案侦查,一般公安机关会在七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对立案工作中存在的不接收诉状、接收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诉状内容,以及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或者决定等违法违纪情形,当事人可以向受诉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十五日内,查明事实,并将情况反馈当事人。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为方便当事人行使诉权,人民法院提供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等诉讼服务。

要看受理部门立案没有,只有立案了,才能查询案件进度。可以电话查询、网上查询、到案件的受理部门查询。

1、报案人可通过报案回执单中的联系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了解对案件的办理情况。

2、回执上面有案件编号及案件基本信息,可以依据编号上网查询。(公安部——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3、可以到受理案件的部门查询。

目前,大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已经实现案件统一编号和网上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报案回执上会有案件查询代码、查询网址或者电话。

报案人和其他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各种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以及在公安机关及派出所设置的电脑信息终端,自助查询接报案、受案立案及案件办理情况。

扩展资料

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针对接案后不及时受案立案的慢作为问题以及对需要查证线索才能确定是否受案立案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受案立案审查期限。对违法犯罪事实清楚的案件,应当即受、即立、即办。

针对违法受案立案的乱作为问题,明确各级公安法制部门对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其他易出问题、有争议的案件是否受案立案进行事前审核监督。同时,针对不如实受案立案的问题。

《意见》提出改进考评机制,坚决取消发案数、破案率等影响依法如实受案立案的不科学、不合理考评指标,增加案件当事人对公安机关接报案、受案立案工作满意度的评价比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上查询案件进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

对报警人所报称的案件,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进行初查,属于本部门管辖范围的,则还要根据相关案件立案标准确定是否立案或立什么性质的案件。是后立案、立什么案,公安机关一般会告知报案人。如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公安机关一般会建议报案人到有管辖权的部门去寻求解决。如果报案人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告知,可以去公安机关询问相关情况,当面询问或电话询问都可以。公安机关一般都会耐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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