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谢邀请。无论是自己协商、孩子选择、或者是法院判决,都会选择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主要参考因素有:
1.居住环境;
2.经济条件;
3.受教育程度;
4.道德品质。
另外,哺乳期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无论谁抚养,父(母)子(女)关都不变,血缘关系不容割裂。
夫妻离婚,尤其是有婚生未成年子女时,务必会涉及小孩的抚养问题,可能由父亲直接抚养,也有可能由母亲直接抚养。
未直接抚养的一方父母并不免除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可通过探视、给付抚养费等方式履行抚养义务。
那么,未直接抚养的或者未尽抚养义务的父母,孩子长大后需要对其进行赡养吗?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据此,我们可以得出:
1、父母离婚后,未直接抚养方同样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当父母拒绝抚养时,子女可请求给付抚养费,要求履行抚养义务;
2、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等,并不能成为子女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
3、实践中,若是存在以下情况,法院视情况可能会支持子女不给付赡养费。但,对父母进行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义务并不能免除。
(1)子女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收入、自身尚不能独立生活;其家庭收入也不能维持本地基本生活。(2)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人身犯罪行为,比如杀害、虐待、遗弃、强奸等。
综上:抚养和赡养是两回事,两者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未(直接)抚养不等于可以不赡养。
最后的啰嗦:
虽然在法律上规定子女在无特殊情况下需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相信天下没有哪个父母会既不抚养自己的孩子,还在老了之后厚颜无耻的要求子女给予他们赡养费。如果有,那么这样的人即使得到了赡养费也会在道德上遭到全社会的谴责和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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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行为,确实有点不通情理。虽然离婚后,但父子感情理应尊重,应当保护对方探视权不受侵犯。从题中描述来看,好言好语对这个女人不起作用。男方想获得探视权,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或者暂停支付儿子的抚养费,女方为此就得向法院提起诉讼,男方可同时提起反诉。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男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女方即使是泼妇,也得执行法院的判决。作为父亲和男人,应通情达理地处理此事,但不能一味软弱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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