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属于购房者个人原因,定金是无法退还。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1、现在退,最好;没有预售证是不能销售房屋的,并且你们签的是购房协议,这是违规操作,理在你这;怎么说,你都能要回来;
2、等开发商拿到预售证就不会再认账了。再要就比较困难了。
可以退回定金的几种情况:
1.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或者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4.如果因卖方未取得预售(销售)许可证或者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导致双方未能签订正式合同或者正式合同无效的,应按无效合同处理,卖方应将定金返还。但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另一方的利息损失或者其它损失。
5.如果买方在正式签约时将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6.若卖方在认购书中表明有权在正式合同中对认购书中所列之价格、面积等有修正之权利或声明以正式为准的,应视为合同的主要条款未确定,正式合同如因此不能成立,卖方应将定金及利息返还买方。
买房交了定金如何找开发商退?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签了合同,定金交付了,合同就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
要退房,如果开发商不同意解除合同,你要解除合同,定金则不退。
周边有没有与开发商主要负责人关系好的同事、朋友,请他们出面,协调开发商退房、退定金。
从法律层面看开发商销售的房子,是不是合法销售,只要开发商不是合法销售,你就可以依法要求开发商退还你的定金。
你去查询国家、你们当地的政策,比如:城市房地产销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定,都对开发商预售房子,规定了许多条件,只有达到条件,才能预售卖房,否则就是违法的预售。
已经支付土地款、开发投资达到25%、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规工程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等。
四、联系销售人员,代为寻找买家,把你这套房卖给新的买家、变相退回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定金是一定要不回来了。
不论是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购房者一旦锁定房源,以下定金的方式确认,而卖方也如数收取了定金。并给买方开予了收据,就表示买卖双方要遵守各自的行为准则了。
事后,任意一方违约不买或者不卖,都要以收取定金数额的双倍赔偿给对方。
问题中的“定金”,是一定要不回来了。就字面而论,通俗的讲,就是板上钉钉,不能反悔,不想买了,就是违约了,定金理所当然被卖方“没收”,当成违约金作为赔偿金额。
在买卖房产交易的过程之中,买方在支付定金时,只要做到以下几点,都有可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第一:买家锁定自己喜欢的房源,对楼层、朝向、成交金额三思而后行。反悔琢磨,是否符合自己的条件。切记将就。
第二:面签买卖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中的条款。必要时,增加补充协议。
第三:关于“定金”或者“订金”之间的区别。写在前面的“定金”二字,是一定退还不了。后者的“订金”是可以在买卖双方面签合同时,有不同分歧,达不成买卖协议,房产交易无法完成,可以如数退还。不存在谁赔偿谁。
因此,购房者在支付第一笔买房款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加班到晚上十二点没有加班费_工作到凌晨12点还不算加班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