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征用补偿_承包土地被征收怎么计算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3:10:44 人阅读
导读:土地补偿费,比较特殊,因为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自治决定该项目是作为集体的留存收益以备他用,还是分配给村民。对于该项目的具体分配...

土地补偿费,比较特殊,因为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通过自治决定该项目是作为集体的留存收益以备他用,还是分配给村民。对于该项目的具体分配方案,法律是未作具体规定的,而是留在了村民自治民主表决的范畴。地上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费等征地补偿,是应当由负责具体实施征地补偿工作的部门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的。

什么是土地征用,征用的农村土地补偿主要有哪些?

谢悟空邀请!

在未回答问题之前,重点讲明土地的重要性和关键性,及国策的指定性。

一、土地是国家和人类的命脉,如果某某人说不希要土地,说这样的话就不属乎人类。不管是人类,只要是地球上生存的人、畜及植物都离不开土地的。土地是万物生存之所,更能生产全人类的资源。

二、从八二年土地分配到农民手中,九五年土地以确权三十到农户。二0一五年实施土地确权三十年不变,各农户以发土地确权证。

在近些年,土地落实确权到农户手中,又形成了一种难题,如:修路、建立公共场所、移民等,许多方面希要土地资源。国家对土资源作出了许多方面调整,可出租转让征用等。其中又分别了土地是受农田还是荒山,又讲明是祖上传承的宅基地,是受那个条款或是那个类型的。如果征用农村土地,应有补偿,如:农田,国家政策三十年内的。山场,青苗费及占用面积,都要按国家程序或和农户商量等。其次,如果是老宅基地,哪肯定是按平方计算。

以上回答,是按我们当地农村现实说的。至于其它地方我不管说。




答:国家之大,各个地区的差别也很大,国家征收农民的承包土地,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决定发放补助款的,所以,国家只制定了一个补助标准率,这个标准率是,你本地三年内,粮田亩产值的平均值,有当地政府来制定,国家征地款政策。

比喻:你们当地三年内,在丰收和减产的情况下,每亩土地总产量除以三,再乘于当年的粮食价格,得出了平均亩产值,再乘于合同剩余年限,就得岀了国家征收农民每亩土地的补助金额。

因此,国家征农民承包土地的补助标准,是有国家制定的补助标准率,再有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给你,进行征地补偿的,全国不是统一的,我见意你咨询一下当地政府为准。

(原创于202O年12月15日)

农村的地被征用,是选择一次性补助6万,还是选择每年1000元?

这不用说肯定是选择一次性补助6万,下面我给你说说理由。

第一如果选择每年1000,你要拿60年。人生能有几个60年,也许没见到钱就入土为安了。

第二每年1000元,这就算是零钱了,零钱办不了大事,也存不下来。一般都是零七八秽的花掉了。到时候还是没钱。

第三每年1000元,要拿60年。土地承包为30年,这中间如果有什么变故,你后边的钱就可能泡汤了。

第四是随着时间推移,钱是不断贬值的,不要说60年后,就是20年后你的1000元,说不定只相当于100元。

如果你选择了一次性补偿6万元,如果将这6万元存到银行里,年息按3个点来算。1万元,一年利息是300元。6万元一年就是1800元。这就相当于拿了一次性补助的6万元,每年还白给1800元。并且还避免以上了每年拿1000元的4个弊病。

所以说肯定得选择一次性补助6万元。

[我是农人潘哥,一名热爱三农的退伍军人,喜欢我的观点或文章记得点赞加关注哈!]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那么农民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承包的果园、鱼塘被征收有补偿吗?补偿给谁呢?

农民承包地被征收如何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十五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使用权,如果你已一次性缴清土地承包费,你可以要求发包方退回18年的承包费,并按照银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承包的鱼塘被征收承包人有补偿吗?

按规定应得到补偿,除了青苗费之外,其他补偿都应当得到。具体数额参照当地规定。

1、鱼塘被征收补偿标准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规定,即使鱼塘承包期已到期,你仍可得到鱼塘鱼苗补偿及鱼塘上属于你的附着物(如临时搭建的房屋等)等相应补偿,具体补偿标准按你所在地区的具体标准确定。

2、关于承包协议的问题

因国家征地,鱼塘承包关系自然终止。如承包期剩余年限已缴承包款,发包方应予退还。承包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承包协议中没有约定的,可与发包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或通过诉讼解决。

承包的果园被征收补偿款该给谁?

承包人可以获得果树的补偿,如果是家庭承包地,还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如果是其他方式承包,那么还要根据承包合同确定补偿。

承包果园被征用后果树补偿款的分配:

果树所有权属于村委,补偿款应该属于村委的。但今年的果树收入是自己的,因此村委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给本人适当的损失补偿。根据剩余的年限,村委应当返还本人剩余的年限的承包费。

家庭承包方式分配土地的方法主要有三种:

1,按人口承包。即把全部耕地面积按总人口平均,再按各户人口确定每户的承包面积。

2,按劳力承包。即把全部耕地按劳力总数平均,再按各户劳力数确定每户承包面积,或者把所有的劳力按强弱分等,分别制定其承包土地的数量。

3,按“人劳比例”承包。即把全部耕地按人劳比例分开,一部分按人口承包,一部分按劳力承包。

补偿标准:

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

  农村承包的土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征收,应按承包期剩余的年限进行赔偿。  赔偿的项目主要是青苗费和地上建筑物补偿费。  其余的土地安置费等应由村集体统一支配。

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形式有国有土地有集体土地两种形式,对于农村的土地当然属于集体所有人,农民可依法获得承包权和经营权。

而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因为新建道路或开发需要被征收,农民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个补偿分为三个部分: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还有农民土地种植农作物的青苗费补偿,对于青苗费补偿,因为是承包人花费人工、种子和化肥等,青苗补偿费归承包土地人所有,这是毫无疑议的。

至于被征用的农民耕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费补偿,以我们当地前几年农民的耕地被国家征用建设353省道的做法,虽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过村集体组织(村委会)只是监管最基层村民小组的耕地和村民,实际农民的耕地(包括宅基地)的所有权是村民所在的村民小组,换句话说,非村民小组外的农民是不可能得到土地承包使用权,因此,按照这个原则,所在村民小组的耕地被征收,只有村组织管理下的所在被征用村民小组的成员可以获得征用土地的补偿和安置费补偿,村组织(村委会)是不可以把征用所在村民小组的两种补偿费挪作村组织统一处置的!

因此,我们这里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建设353省道等,土地补偿、安置费补偿都是村组织管理下的被征用村民小组的所有村民共同分配和受益,而涉及到农民个人宅基地被征用,农民个人可以获得宅基地及其宅基地上的房屋评估后价格的两种补偿。

农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国家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承包的村民)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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