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有权拉投资吗_投资拉人头是受害者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1:33:23 人阅读
导读:这个问题的提问不是很严格,试解答如下:如果债权人对应的债务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即公司欠债,公司是债务人,则债权人不能直接申请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其它任何个人财产。...

这个问题的提问不是很严格,试解答如下:

如果债权人对应的债务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即公司欠债,公司是债务人,则债权人不能直接申请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其它任何个人财产。

如果债权人对应的债务人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即债务和公司没有关系,只是法定代表人个人债务,则理论上完全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司和其他公司投资的财产。

但问题是法定代表人在本公司或投资其它公司的财产多以股权的形式表示。执行过程中可以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拥有的股权,但不能执行具体的资产。这是公司法人财产独立的要求。

对有限公司股东个人股份(出资额)的执行,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牵扯到企业整体价值的评估问题,尤其这种非上市公司,评价的标准、结果极易引起三方的争议,因此,实务中执行股权一直都是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

1.不是!你拉别人的人头来投资,你不是受害者,你是害人者。

2.是!你被别人拉进去投资,你就是受害者。

3.是也不是!你被人拉进投资了,又去拉别人,你既是害人者也是受害者。

都是贪欲惹惹得祸。

当然不可以

你说的是一人有限公司。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说,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负债,根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非股东)承担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以下情况可能出现题主所说的“法人代表用个人财产偿还”的问题……:

一、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责任的依据就是揭开公司面纱制度。

揭开公司面纱制度又称“公司人格否认”、“公司法人资格否认”、,指控制股东为逃避法律义务或责任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滥用法人资格或股东有限责任待遇、致使债权人利益严重受损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责令控制股东直接向公司债权人履行法律义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人资格否认制度以公司法人资格之存在为前提。

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对公司来说就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这些人同样可以是股东或非股东(董事长肯定是股东),那自然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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