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起止如何界定_法律如何定义试用期?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5:29:52 人阅读
导读:试用期是包含在正式合同里的,哪有分开的呢,正式合同的起始时间跟你试用期长短有关的。劳动法规定: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

试用期是包含在正式合同里的,哪有分开的呢,正式合同的起始时间跟你试用期长短有关的。 劳动法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015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表填写样表示例(图)[url]http://news.koolearn.com/20150318/1044967.html[/url]

  根据实际情况,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至双方约定的期限为止。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一般是从发生实际劳动关系的第一日开始计算,截止时间就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

但是3个月至1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期至3年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  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该条同时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试用期均应从用工之日起算。

“试用期”,根据1995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试用期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中对试用期有如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证明的报考年限: 要求从上班第一天开始计算,满一年后方可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证考试。但是现在都是大学毕业后第二年9月份就可以报考医师资格证考试。 2、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需要几份: 需要电子版,一式两份,现场审核的时候还是要交到卫生局一份的。 3.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表格填写: 级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类别:临床; 试用期岗位类别:临床; 试用期岗位专业:临床内、外、妇、儿; 试用机构名称、地址、邮编及登记号可等通用项目略,自己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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