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买房离婚后怎么分_夫妻离婚,共同房产如何处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11:55:22 人阅读
导读:婚后买的房子需要看出资和登记的情况来确定离婚后如何分配。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使用婚前个...

婚后买的房子需要看出资和登记的情况来确定离婚后如何分配。

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会被认定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后归出资人一方所有。

使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一般被认定为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之后一人一半。

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算不算,答案是肯定的,不然房产的增值部分属于谁?

大家都了解,虽然近期的房价没有明显涨幅甚至有些城市的房价还略有下跌,但是自08年至今,以北京的房价为例至少是涨了5倍不止。如果夫妻二人08年结婚,18年离婚,房产增值了5倍不止,增值部门肯定是要进行分割的。

在离婚房产分割时,有关房产增值部分的纠纷一般产生在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下,还贷部分的房产增值部分是否应该分割。在实务操作当中,一般房产属于登记人,剩余的贷款也属于登记人,并且登记人需要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谢邀回答!

婚前夫妻二人各自贷款买房,房主应该在各自名下。如果二人结为合法夫妻,还贷部分应列入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二人离婚,应该看各自还贷金额,这里肯定存在一方还贷金额大于另一方,大方的一方,应该返还给少的一方。具体金额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也只能通过法院判决。



1、男方的名字去不掉;

房屋原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且房屋抵押给银行,若去掉男方的名字单在女方名下的,则为房产变更登记,变更登记得以实现,须取决于房屋产权变更的理由(离婚协议之安排、买卖、赠与等)是否合法,房屋上无权利限制(抵押登记、司法查封等)可自由转让。

因该房屋已抵押给银行,除非银行同意,否则不可能自由转让,即使有离婚协议之房屋产权之安排,也不可能变更登记至女方单独个人名下,男方的名字去不了。

2、男方不能再抵押;

该房屋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即使再将其抵押,也须男女一致同意,共同签署抵押合同才行。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不可能在仅有一方签名抵押的情况下,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抵押登记。

3、男方再借高利贷与女方无关。

如前所述,没有女方的同意,男方是不可能将房屋抵押的,男方再借高利贷的,在目前共债共签的法律规定下,与女方没有任何关关系,高利放货者上门讨债的,置之不理并报警是唯一正确的应对措施。

根据题目的描述,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并且房产也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当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原则上双方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同时我看到了题目的描述当中还特别注明,老婆没有工作,还贷都是有老公进行。对于这种情况,很多人会认为如果婚后只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来偿还贷款,那么房产就应当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我们说,对于这种认识是存在法律误区的。

首先,夫妻双方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无论是哪一方所获得的收入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不是说,一方的收入只是一方的财产,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使一方没有工作,另一方有收入而且用其收入所还的贷款,房产依然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其次,本题目当中其实并不涉及到这一问题,因为房产证已经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所以不论是双方共同还贷,还是只是由一方还贷,显然都应当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一点其实争议性是不大的。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