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人民主权原则_宪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21:55:11 人阅读
导读:人民主权学说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与精髓,是他激进民主主义主张的集中体现,是卢梭对资产阶级革命的杰出贡献,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思想宝库中的最精华部分。卢梭以他敏锐的...

人民主权学说是卢梭政治思想的核心与精髓,是他激进民主主义主张的集中体现,是卢梭对资产阶级革命的杰出贡献,是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思想宝库中的最精华部分。

卢梭以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对封建专制的叛逆精神,探究封建社会的各种不平等现象的起源,提倡民主,否定君权神授,创立了人民主权学说,为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人民主权学说奠定了卢梭作为资产阶级大革命的倡导者和引路人的历史地位,卢梭的思想在他身后不久便成为法国大革命的“宗教”。卢梭以 “人民主权”学说开启了政治权力合法性讨论的先河;即便是在主张直接民主是最理想的民主制度的同时,也没有否认直接民主制的局限性和弊病。卢梭是激进的,更是伟大的,尽管他忏悔,但无须任何人为他辩护。在政治生活中,“人民主权”是一种原则,更是一种理想的价值体系,不论它在地上还是在空中,它在人民心中永远是值得追求的壮美的楼阁,人民追求民主的过程也应该是民主的目的之所在。

我国宪法的地位:

①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②我国宪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③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

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①党的领导原则。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职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大优势。

②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我国宪法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强调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③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我国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为一项基本原则,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作出全面规定,依法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④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推进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⑤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集中全党全国人民集体智慧,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本原则和主要途径。

我国的原则是人民当家作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性质的政权

  1、人民主权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承认国家的权利属于人民,并以此作为重要的宪法原则,我国宪法也同样接受人民主权的思想,并且体现在制度和组织上。

  2、基本人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规定和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体现了对公民的宪法保护。2004年,我国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它为我国宪法观念从工具主义向宪政主义转变提供了契机。

  3.权力的制约原则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民主集中制。”

  4.法治原则

 《宪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人民主权原则是近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民主化浪潮及其所建立的现代民主制度的理论基石,它已为一切民主或自诩为民主的国家所认同,但是,由于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发展极为复杂,各国对其基本内涵理解不一,故而相应的制度表现形式也相差甚远。


人民主权原则即便在其支持者那里也并不具有完全一致的内涵,而是存在著作为“抽象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和作为“具体原则”的人民主权原则的思想分野。对原则采取的不同的理论取向自然是特定历史“情境”下的必然,但是,进入“革命后社会”的国家却有必要对以往非常态下的制度选择重新加以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以下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基本人权原则   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  (3)法治原则   1999年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也成为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4)权力制约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我国宪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基本原则为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它法律的依据。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扩展资料

我国的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着公民和国家的各项行为,宪法也是会更好的保障和促进国家的各项发展,同时我国的宪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法律,它会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做出相应的修订,同时拥有修订宪法的机关也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种规定虽然没有直接显示人民主权的字样,但体现了人民主权原则,因为中国学者普遍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即主权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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