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_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什么档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17:29:24 人阅读
导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的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保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劳动法的第七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保基金来源】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保,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保,有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可就是有这样的用人单位,就是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应该怎么办?法律法规中有什么可以保护职工权益的规定吗?

职工权益的保护

社会保险是职工入职的基本保障,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5项待遇。每一项都有各自的作用,尤其是工伤保险,关系到每时每刻的职工工伤保障。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职工可以主动提出离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另外,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多数也不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自入职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至工作满一年为止。

不管有什么经济补偿或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都应当给职工补缴社保。如果没有按时给职工缴纳社保,用人单位应当自应缴之月起,每日支付5/10000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化利率18.25%呢。

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滞纳金,三个保障,一环接一环。所以,企业还是不要违法的好。

职工应当收集证据,比如工作牌、工资发放证明、考勤记录之类的东西,向劳动监察或者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维权,足够违法的用人单位喝一壶的。

  

1、政府公益性就业服务应对城乡所有劳动者免费,对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对用人单位用人提供招聘服务。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是由原地方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和人才服务管理机构合并成立。旨在方便劳动者求职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用人。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并基本建成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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