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针对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所交纳的诉讼费用,要求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涉及到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的诉讼费则是每件交纳100元。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包括两个方面: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其他诉讼费用。人民法院除了向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外,还应收取在审理案件及处理其他事项时实际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开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采用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的缴纳不仅仅包括了法律规定所要缴纳的案件受理费之外,还包括在诉讼过程能够中产生的证人交通费、鉴定费、诉讼保全费、调解费等其他的各项费用,只不过这些费用的承担者由法院判定且不是在立案阶段所需要缴纳的。
这个问题分三个方面回答:
一、诉讼费多少?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规定,涉及财产的诉讼费根据诉讼标的额按分段比例确定诉讼费。具体地讲: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等等。
例如:
标的数额1万元,诉讼费50元;
标的数额10万元,诉讼费2300元;
标的数额100万元,诉讼费13800元;
另外,如果适用简易程序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调解结案的,也是减半收取。
至于诉讼费的承担,则要按双方输赢情况决定。
例如:原告诉被告10万元,原告预交诉讼费2300元。
如果法院判被告归还原告10万元,则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如果法院判被告归还原告5万元,则诉讼费双方各承担一半。
如果法院判被告不用还钱,则诉讼费全部由原告承担。
二、诉讼流程
原告到法院立案庭申请立案。
审查通过后通知原告缴诉讼费。
法院通知原告被告开庭时间地点。
开庭。双方同意调解,则进入调解程序。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则进入庭审程序。
原告发言。被告答辩。原告提交证据。被告质证。
法庭宣判,送达判决书。
三、诉讼时效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其中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是有差别的。
1、借条的诉讼时效: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其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3年。如果当事人约定分期履行,则诉讼时效应当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
2、欠条的诉讼时效:
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
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但是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这种情况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以三年为限。
以上回答供参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自2007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和《〈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同时不再适用。2007年4月1日以后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1]
(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第八十条、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百九十条、第二百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范围
第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依法复制本案庭审材料和法律文书的,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所需的费用。
第二条 财产案件、行政案件的当事人,除向人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应当交纳下列费用:
(-)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二)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三)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支出的费用;
(四)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三条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应当交纳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四条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其他诉讼费用。
第二章 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
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一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你好: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