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_劳动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20:13:39 人阅读
导读:对企业来说这样会减少资金流转压力。对个人来说就得细分了:!如若你是月光族的人,那么恭喜你这种方式发工资可以让你撑的更久一些[机智]!如若你除了是在公司上班族,还...

对企业来说这样会减少资金流转压力。对个人来说就得细分了:

!如若你是月光族的人,那么恭喜你这种方式发工资可以让你撑的更久一些[机智]

!如若你除了是在公司上班族,还做了自己的小投资,例如股票,证券或者私下创业了,那么这种方式发工资对你来说有利有弊。有利在于可以给你投资减少风险,有弊在于你不能一次性投资,就少赚点了[呲牙]

!如若你是一个简单的上班族,每月还能存钱,那么恭喜你对你的影响不大哟,但是会体会不到那种一次性的喜悦了[灵光一闪]

  劳动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那基本工资是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而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各项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劳动合同约定是自愿、平等、合法的基础上订立的,劳资双方应当遵守。

既然有绩效工资,那肯定有工资支付制度。什么叫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支付制度是对工资如何发放作出详细的说明。

基本工资是明确的每个月应支付的工资数额;绩效工资是个不确定的工资数额,其根据工作效率、工作业绩、工作利润等方面进行含量计算。

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单从文字难以判断不发绩效工资是否违法。可从以下方面来分析判断:

一、根据工资支付制度,绩效工资应支而未支付,那企业些肯定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

二、根据工资支付制度,未能达到拿到绩效工资的标准,企业没有支付绩效工资,那是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

对绩效工资的发放,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企业的工资支付制度或劳动合同的明细约定。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对绩效工资必须要有明确约定发放的情况和发放标准数额,不然一但发生争议,就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