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共有人都有谁_农村,宅基地造的房子,房子是谁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5:26:27 人阅读
导读:农村宅基地共有人是可以享有份额的,于法于理都可以享有份额。昕瑞生态先讲讲怎么拥有宅基地份额,然后讲讲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1、建房就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的份...

农村宅基地共有人是可以享有份额的,于法于理都可以享有份额。昕瑞生态先讲讲怎么拥有宅基地份额,然后讲讲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

1、建房就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宅基地的份额

现在农村自建房是实行一户一宅,首先要分户,才能在农村建房。分户后,以父母的名义不要以爷爷奶奶名义些建房申请,村民签字,村委审批,城镇相关部分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建房了。建好房,国土局还会来现场审批,审批通过后,就可以发不动产权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这样名正言顺的,合理合法的,爷爷奶奶的宅基地的份额过户到父母名下,也不存在宅基地份额的纠纷。

2、户口已经迁出农村,是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份额。

如果你叔叔,户口不在你爷爷奶奶所在的农村,甚至是城镇户口,是没有宅基地的的使用权和份额的。他的公证书和声明是无效的(小编不是挑拨离间,法律上讲如果他们是这种情况是没有宅基地的)。

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宅基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具体细则可以查看《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的针对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地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 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其他细则请参考《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宅基地和土地的法律法规。

像你这种情况应该多咨询下律师,自己了解些相关宅基地和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昕瑞生态作为外人,也不好去评价评理家务事。

本人从事过多年的农房拆迁工作,特结合当政策和工作实际来回答这一问题。本答复的核心观点如下:

农房拆迁款主要由原房屋及其构附着物等拆除直接补偿、住房安置款(实行住房货币安置的地方才有)组成。
若住房安置款是按农房拆迁户家庭成员人头补偿的,那么户口本上的成员就可分这一部分住房安置款。

第一,先来直观的,围观案例。

笔者一朋友的媳妇和女儿户口都在岳父岳母家,就是和岳父岳母同一个户口本。几年前,笔者这朋友岳父岳母家因工业园区建设被拆迁了,农房的拆迁款除了房屋主体补偿款、宅基地范围内构附着物补偿、搬家及奖励等,这一部分主要都是农房拆除的直接补偿;最重要的还有住房安置,户口本上的农业人员每个约12万元,全家一共获得住房安置款60余万元。

笔者这一朋友的岳父就直接分给了女儿、女婿25万元,正好就行2个人的住房安置款。

第二,再看政策规定,弄清原由。

这就是涉及农房拆迁中的安置对象确定问题,共分两步:第一步根据产权登记确定被拆迁农房的房主,第二步根据以房主为户主的户口登记簿,确定其家庭成员为住房安置对象,当然已安置的不能进行第二次安置。

上述就是不少地方拆迁中对于住房安置对象确定的政策规定。这种按户口本上的成员进行住房安置,也是大家所说的按人头安置,其安置款按政策就应分给对应的家庭成员

正因如此,不少地方的出嫁女不会迁出户口,而且还尽可能把丈夫、子女的户口也上到可能会拆的娘家,就是好分得农房拆迁中的住房安置款。

(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笔者从事过多年的农房建设与管理工作,特来作答,本答复的核心观点是:

  1. 房屋产权登记的户主是受法律保护的房屋产权人,且有全权处置该房屋的资格。而家庭成员是房屋产权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家人,不具备处置该房屋的资格,不能将该房屋用来从事抵押贷款、担保、转让交易等活动。
  2. 在农房进行拆迁时,房屋产权登记的户主(即房屋的产权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法定负责人,家庭成员无书面委托的不具备协议签订的资格。拆迁补偿原则上也是划拨给房屋的产权人,且房屋的直接拆除补偿(房屋主体补偿款、构附着物补偿、房屋残值及搬迁搬家费等)也是针对房屋的产权人进行补偿,针对家庭成员的主要是住房安置。

下面,就简要说说相关情况。

第一,“谁持有证谁才有话语权”,产权登记的户主是房屋法定的所有人,拥有全权处置房屋的权利。

举个例子来说明。张三是农房产权登记的户主,是房屋的法定所有人,他就可以对自己的农房进行处置,赠予他人、转让交易、抵押担保、指定继承等都是由张三说了算,且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如要用该房屋抵押贷款,银行方面也只认张三,若是张三的儿子要用该房屋来抵押贷款,必须得要张三同意。张三的儿子就不具备处置该房屋的资格,张三的儿子想要卖该房屋,若张三不同意,张三儿子签订的买卖协议就无效。

第二,“谁持有证谁才有签字权”,产权登记的户主才是房屋拆迁时的法定补偿人,家庭成员是享受住房安置。

关于产权登记的户主才是房屋拆迁时的法定补偿人主要涉及3个问题,拆迁协议由谁来签才有效?房屋拆除的直接补偿款由谁获得?拆迁补偿款划拨到谁的户头上?答案很清楚明白,产权登记的户主(房屋产权人)。

至于户主的家庭成员,是按定规获得住房安置,特别是在按家庭成员人头进行住房安置的地区,一个家庭成员一份住房安置(一定面积的安置房或相应的安置款)。但这些住房安置在计算时仍以这一家为单位,一般说来也是由户主一并领取。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谢谢邀请,我是农民说土话。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人们都会需要一套房子,而房产的归属也是人们最关心的。现在随着新的土地法的实施,农村人们盖房子再也不能像往年那样随心所欲的想盖哪就盖哪了,就包括咱们在现有的宅基地上建房也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才行。那么在农村,宅基地造的房子,房子到底是谁的?我个人认为,有必要搞明白一下几个问题。

1、如果这个房子的房产证登记的是你的名字,那么,这个宅基地上的房子肯定就是你的。

2、如果你是城市或者其它地方的户口,想在附近别人的宅基地上建房,这就要取得当地村委会的许可,我们这里目前是不允许的,千万不要没有经过允许就私自建房,到时候你的房子都保不住。

3、如果是在旧宅基地上翻盖新房,这也要通过村委会的同意,然后拿材料去乡政府审批,手续完备后才可以建房。当然,这样建的房子还是你的。

最后说一下,农村房子所占土地属国家所有,房子实行一户一宅,只要你是农村户口,且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家户口本上任何人的一个名字,只要家人不反对,这个房子就是你及你家人的。




这种情况,如果说你爷爷与另一个人,都健在,享受权生前可以共有。同时,还要看建房投资者是两个人谁承担的,如果说、是你的爷爷承担,那个人只能生前享有权力,过后就没有权力了。(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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