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案件结案有新证据怎么办_一审结案后新发现的证据包括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7:33:31 人阅读
导读:申请法院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检察院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

申请法院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检察院抗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中如果有新证据可以参照民诉,新证据如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再审后依法宣判被告人无罪罪轻。

谢邀!有错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 一,本提问,要问什么不太清楚,试猜作以下简答,供参考。 二,诉讼又称官司,其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也有具体的实体规范。 三,题问说,判决下达近一年,说明该判决已经生效,生效判决对原,被而讲,必须履行。 诉讼中,有再审,重审,各阶段都有不的适用前提,限定。 建议这位朋友,去读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这对你有一定帮助。 由上,如果一审判决,从程序到实体,人民法院审理有误,要拿出实证,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亦或到人民检察申请依法监督。 上述建议,不一定正确,供参考。@草原话三农 @十小呆 @人民日报

您好!如果想推翻原判,那可能是二审程序。法律规定,二审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提交证据的。因为,如果要上诉,一审法院会把一审的案卷送到二审法院,那么一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都装在一审的卷宗里,二审法官都能看到,因此,不需要再提交一审的证据。

但是,如果上诉方有新的证据,证明一审的判决确有错误,可以向二审法院提交。新证据包括:1,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生的证据;2,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3,一审中当事人无法取得,申请法院调取而未得到准许,但是该证据对于判决结果有重大影响的证据。如果不是这些证据,二审就不必要也不能提交证据。

想推翻原判决,也可以申诉。申诉案件也需要提交新证据,新证据必须是能够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

有可能提起公诉,也有可能继续取保候审之类的,很难一概而论。

根据这些新证据,人民检察院认为至少已经查清涉案罪名的定罪部分的事实,那么人民检察院可能会提起公诉,送人民法院审判。

当然,在理论上,也存在这么一种情况,根据这些新证据,人民检察院认为罪名成立了,但综合案件情节,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另外一种情况就是,虽然提供了新证据,但是还是不能认定罪名成立的,估计会继续让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挂满一年,然后不了了之。

我就办过一个这种类型的毒品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当事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取保候审之后,公安机关拿了犯罪嫌疑人的手机去鉴定,从中提取了一些通话记录出来,意图证明犯罪嫌疑人与下线存在买卖毒品的电话联系,并将这些证据提交给了人民检察院。

但是,人民检察院最终还是不起诉。

为什么呢?

通话记录只能证明这两台手机之间曾经通过话,但无法确定通话的人是谁啊,也无法确定通话的内容是什么啊!

所谓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是指在一审庭审结束前,该证据尚未形成或产生,或者虽然该证据已经形成或产生,但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该证据已经形成或产生的情况。

注意:

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第102条的规定,对于逾期证据进行放宽,并不必然导致证据失权,具体需要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予以酌定是否采纳。

故建议当事人在一审阶段尽可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需要向法院申请调取的要及时申请,即使一审法院未调取到成功,在二审程序中也可向二审法院继续申请调查取证,且属于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如果与原审裁判当事人、法律关系及诉讼请求均同一,不可以再诉,否则将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但原则上可以申请再审。另外,要看原审裁判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究竟是什么,以及新证据是什么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其中的十三项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2.根据第一种情形,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人民法律应当再审;

3.根据第二种情形,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4.根据第三、四种情形,如果: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5.如果原案裁判据以定案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6.根据《民诉法》第205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当事人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7.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系否定前诉裁判结果的,即使当事人起诉的请求权基础不同,仍应认定该后诉的请求实质上违反了一事不再理原则,构成重复起诉。

8.对于重复起诉,人民法院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五)项“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对已经提起诉讼的裁判申请再审。

9.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判断标准: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在CRP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诉山西威特食品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天津二中院认为,“一事不再理”原则,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提出同一的诉讼请求的案件,如果已被法院受理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

10.当事人就相同事实、相同的法律关系再次提起诉讼的,属于重复诉讼。在林淼诉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上海一中院认为,我国法律对于禁止重复起诉无明确规定。但一事不再理是公认的法理。受案法院采用同一当事人、同一诉讼标的和同一原因事实之“三同”标准,以平衡禁止重复起诉和当事人诉权保护之间关系。

刑事案件法院一般都很重视,不会随便违反法定程序。尤其是上诉期当事人提交了新证据,更应该慎重查实案情,审核新证据与案件的关联度,决定是否开庭审理。

你应该把调取的二审证据材料准备好,及时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或请求检察院抗诉,也就是向上级法院提出申诉程序。不然,这种书面审理基本因为法院案件多,采用简易程序审理并直接下判决很可能失误较多。

对于刑事案件是否开庭审理,一般法院都会提前通知当事人,征求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后,才会做出书面审理的决定。你的案子不知道是否属于必须开庭审理的范畴,但是从你的描述中可以认为必须开庭,因为提交了新证据需要调查清楚。

但是不一定提交新证据就必须开庭审理,你的新证据是否与案件有关,关联度有多大,是否可以算新证据,需要法官提前审核认定。如果不属于新证据范畴,就会直接书面审理了。

如果你认为新证据对案件影响很大,属于那种直接有力的证据,可以及时申请再审或用其他抗诉程序要求重新认定。我们经历过书面审理的刑事案件一般都是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没有太多争议的小案子。

比如危险驾驶罪,当事人认为可以适用缓刑,罚金不可能那么多,所以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接到上诉状后,认为案情简单,没有太多争议遂通知当事人书面审理,要求当事人提交法律意见书和新证据材料即可。最后法院书面审理结果非常公平公正。

我们认为,新证据不一定必然引起开庭审理程序,但新证据能让法官重新认识案情,重新核实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多数法院会开庭审理认定新证据的。题主完全可以二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请求高级法院重新审理。但一定把再审申请书写好,找出新证据对案件事实的影响,逐一陈述反驳意见做到对症下药,肯定可以扭转案件局面,找回属于自己胜利的果实。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