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离职信未满一个月能走吗_辞职一个月了还不让走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6:09:18 人阅读
导读:劳动者辞职应该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辞职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到一个月提前离开,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如果要让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赔偿就是合理合法了。你是...

劳动者辞职应该提前一个月进行书面辞职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未到一个月提前离开,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如果要让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赔偿就是合理合法了。

你是否有书面的辞职申请,如果你有书面辞职申请,按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是没有理由不同意你离职的。

如果你已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你要每天以邮件、微信和短信的形式给你的老板发邮件,询问审批事宜,记着,写的时候注明你第一次书面提交辞职申请的日期。

另外,把你手上的工作整理好,同时发给领导,要尽量详细。

此外,不再接新的工作任务。

这样做一周之后,如果领导还没有答复,你就不用去公司上班了,同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提交备案,让他们协助沟通领导尽快批准你辞职。

我的观点:

个人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但没满一个月公司让离开了,这不算被解雇,而是个人主动辞职。

一、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辞职是员工因个人的原因,主动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视为辞职。所以,只要是员工因个人的原因主动提出的离职,均属于辞职。

辞退是公司出于各种原因,不想继续聘用这个员工了,由公司主动和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视为辞退。

这两个最好的一个区别就是看主动还是被动。员工主动,则是辞职,公司主动,则是辞退。

二、员工辞职时有什么要注意的?

1、员工的主动辞职需要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司,并要求是以书面形式,口头的不能作数

2、如果员工不按规定提前告知公司,一旦随意离职并因此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对公司损失进行赔偿。

3、员工辞职提前通知有明确的规定,试用期为提前三天,正式员工为提前一个月。

4、员工离职提前通知公司,这个事情是员工的责任,不是权力;而对于公司来说,这个事情就属于公司的权力,而不是责任。对于权力,法律规定是允许放弃的。

也就是说:“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公司,公司有权追究员工的责任;但是,员工一旦提出了离职申请,公司有权放弃这个等待期,那么,公司就可以要求员工随时办理离职手续并离开公司”

5、这里员工也有一个权力:“就是员工只要按规定向公司提交了书面离职申请,到了法律规定的期限,不论公司同意与否,均看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并离开公司,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个期限就是试用期三天,正式员工一个月。”


三、辞职就一定没补偿吗?

不一定,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一般公司都不需要给予补偿。

但并不是绝对的,劳动法的一些条款规定了员工主动离职,也会存在需要公司补偿的情况。

比如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损害员工权益;

比如公司控制人身自由、危险工作不提供防护;

比如公司严重拖欠员工工资;

比如公司采取暴力、威胁、强迫等违法行为。

在这个情况下,员工是可以主动申请离职并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四、辞退就一定获得经济补偿吗?

也不一定,辞退虽然是公司主动和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是,如果过错方不在公司,而是在员工本身,公司也是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比如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比如员工在公司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比如员工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

比如员工瞒着公司和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比如员工采取了欺诈、欺骗等手段获得的合同订立;

比如员工被国家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虽然《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比较的繁杂,个人很难去完全弄得清楚。但是,只要是公司不是有意损害了个人的权益,就无须去和公司闹别扭,就算闹,也是无理取闹。

提出辞职后可以直接走人吗!回答是肯定的,不可以。

因为在何单位就职,也不管在何岗位,总是有一份具体工作的,所以起吗的有个移交,保证工作岗位的连续性,给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按排接岗时间。这是起吗的职业道德,也是素质修养的体现。

同时要按要求解除与就职单位的劳动合同(如有)。结清劳动报酬,不要留下任何争议,遗留问题,尊守相关约定,以免麻烦。

这样在新的单位就职后,才能轻松愉快乐的无忧无虑的工作,建功立业,创造辉煌,体现自身价值,享受工作的幸福乐趣!


按照法律规定,一个月后直接走人没问题。按照职场套路,这样做会有其他风险,对个人的职场影响不好。

【仅是路人观点】

法律规定书面提离职申请,一个月可以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人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讲,万般无奈我们才讲法律,自己走人。事情一旦上升到法律层面,说明双方连最后一点余地也没有了,这样的结果是自己和部门领导的关系僵化,甚至会影响到和这家公司的关系。(许多朋友讲,我都选择离职了还在乎双方的关系,真的别把话说的太死!)

协商解决未必没有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是我们经常用的协商离职办法,找领导谈离职。许多领导之所以想留你,是因为他暂时没有人手,或者说他在当前关于离职考核的占比较大,不愿意放你走,而是希望你延后。对我们而言,可能已经骑驴找马有了下一份工作,继续留着耽误事,必须要找他谈判解决。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找他,将自己当前的工作心态和工作状态讲出来,明确表示你留住我的人也留不住我的心。当他再次拒绝的时候,你给他提一下,按照《劳动合同法》,你最多也就这么长时间可以办手续了,大家没必要搞得那么难看。你痛痛快快的签了,我这段时间安安稳稳的站好最后一班岗,大家皆大欢喜!

【仅是路人谈职场】

职场很大,我们大家都在其中混生活。职场也很小,兜兜转转指不定哪天就又遇到一起了。谁也不能保证自己下一站在哪里,会怎样。尤其是一个行业圈子里混的,你做个几年就会知道圈子真的太小了,一不留神我们下一站又见面了,离开的时候红着眼,再见的时候恐怕就不是红着脸了!因此,尽量在最后少结怨,和平分手才是正理。

感谢邀请,跟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提前一个月递交了辞职信。老板表示第2天就不用来上班了。这种情况还能拿到工资吗?提前30天办理辞职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就是说最长的这个批复辞职的时间是不能够超过30个自然日。那么也就意味着,如果说我们想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办理辞职,必须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最长的,这个办理期限是不超过30日,并不是说我们在提交辞职报告以后,必须是30个日之后才能够办理辞职?那么也就意味着,如果说你再提出辞职报告的第2天开始,你所到的工作单位就已经明确同意你可以正常的办理辞职,这个也是完全没有任何问题的,那么你所对应的工资包括社保,都会停止一切正常的缴纳。

没有工资待遇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本身你已经办理辞职了,所以说从你递交辞职申请批复之后的日期开始算,你的工资也就发到这一天,并且你的社保待遇将根据你的辞职日期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当月15号之前辞职的,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是不会承担你的个人社保待遇,但如果说你是当月15号以后辞职的那么工作单位,是会承担你当月的个人社保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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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天 如果没什么东西押着的话 就直接可以走了 有押的东西也可以直接去要!但是这大半天的工资肯定不会给的 现在厂里工资都是直接打银行卡里的 你不到一天肯定是没卡的所以也不会有钱 所以吃过饭就走吧!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提前一个月提交了书面辞职信的。现在就可以离开了。如果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的。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关键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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