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的人朋友能探视吗_朋友判刑了可以探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02:47:15 人阅读
导读:可以啊。只要在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与此人的关系和身份即可。(探视人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或有关证明如结婚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可以啊。只要在当地派出所开具证明、证明与此人的关系和身份即可。(探视人要准备好本人的身份证或有关证明如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均可探监。但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如果属于涉嫌犯罪还正在审理期间,避免串供影响对案件的侦办,不允许人犯与外界通信和会见,只有委托的律师可以会面。如果已经判刑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会在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通知内容中包括看守所的地址、会见日期和有关准备手续等内容 。如果没有接收到通知,可以查找公布的电话询问。

判刑后十天当事人不上诉,或者二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家属是可以去探视的。

普通的朋友原则不可以去探视。但是,各看守所管理都不严格,只要你随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去会面,原则都可以见到当事人。

依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可以会见服刑人员的主体是服刑人员的亲属或者监护人,而朋友可以申请会见,但会不会批准由实情情况而定。 在监狱探监并不只限于亲属,朋友或其他人经过申请得到批准后也是可以见的。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48条的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是,现在全国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进行探监。

分几种情况:

未决犯:就是在侦查、起诉阶段,一直到法院的判决生效为止,都是未决犯。这时候一般是不给家人会见的,律师可以会见。但也有几种情况下经办案单位允许是可以会见。像需要和受害人进行赔偿、民事诉讼等,家人向办案单位提出申请是可以会见的。

已决犯:就是判决已经生效的。这时候就可以会见了,但一般会限制人数,并有固定的时间。

还有一种就是有死刑犯的案子,因为死刑犯只有在执行的时候才会让家人见面,所以同案犯即使判决已经生效也可能不给会见。

所以,如果有家人被关进看守所,要先弄清楚是在什么阶段,如果有律师,律师会告诉你一切。如果没有律师,可以向办案单位咨询,一般的来讲,办案单位也会告诉你;也可以向看守所、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室去咨询。

办案单位就是给你发各种法律文书的政法机构。如发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的一般是公安局;发起诉书的一般是检察院;发开庭通知的一般是法院。你接到什么样的文书案子就在什么单位办理,就可以向该单位咨询和申请。


服刑期间探望

探望有些麻烦。若是以朋友身份是不能够探望的,如果有特殊事宜或者受单位委托,可以在居住地派出所开具介绍信,向监狱申请会见。

法律规定: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和监护人。

第四十九条,罪犯收受物品和钱款,应当经监狱批准、检查。

假如我最好的朋友杀了人,并且第一时间跑我家来向我求救,我会怎么办?首先,我会理性的告诉他在中国杀了人,只要警察想查,一定查得出来,以你我的智商情商是没办法让你逃脱警察的追踪,被抓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其次,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告诉我,我会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帮助你,赡养父母,照看妻儿,请律师,就算你想逃我也会尽力帮你逃。再次,等你冷静下来后,我会劝你自首,如果你愿意自首我会陪你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如果你还是想逃我会以我仅有的智商告诉你怎么逃,逃去哪里比较安全,怎么躲开天网。最后,如果可以,我会定期探监,因为被抓是必然。最近在微博看到一个视频,名字叫如果有一天你杀了人。Sina Visitor System

就上海监狱来说,(1)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每月会见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2)罪犯会见一般在会见日进行(皖南两监狱可根据实际情况不设会见日)。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3)会见人必须持有《会见通知单》、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见手续。首次会见的,会见人还须携带户口簿或地方派出所开具的与被会见人的关系证明。会见人无《会见通知单》或在非会见日要求会见的,会见人应填写《会见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经监狱长审批后,办理会见手续。(4)罪犯会见亲属、监护人以外人员或当月第二次会见的,须经监区审核,报监狱长批准。其中,涉及重要罪犯的,须报局狱政管理处批准,涉及港澳台籍罪犯的,须报局刑罚执行处批准。(5)罪犯新收集训期间,一般不安排会见。(6)罪犯在监狱严管、防范隔离、审查隔离、隔离治疗、禁闭期间暂停会见,确有必要安排会见的,须经监狱长批准。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