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需要提供的资料_工伤保险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08:00:10 人阅读
导读: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

在工作中,不管是个人原因还是他人原因造成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从事高危工作的人群,发生伤亡的机率更高,发生伤亡时,需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范围,如果属于工伤范围,那么进行工伤赔偿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2)门诊病历本;(3)医院住院病历,包括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体格检查表,专科检查表,辅助检查表,手术记录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病历需到住院医院医务科或档案室、病案室复印并盖公章;(4)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5)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6)交通费住宿费票据;(7)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费发票;(8)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工伤治疗及赔偿需要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治疗费用清单和发票;

5、本人工资资料;

6、其它与仲裁主张相关的证明材料。

一、工伤保险赔偿需要什么材料

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才能得到赔偿。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工伤保险赔偿是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的,然后填写一份赔偿申请表,向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般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


4、申请工伤医疗待遇支付还需要提供:


(1)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2)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票据、病历、清单、处方及检查报告;


(3)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4)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5)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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