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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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楼主的描述,公司没有及时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因为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你没有缴纳生育保险的义务,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负责缴纳。
你本人有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如果你们单位是正规的,只要你参加工作单位就应当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我分析原因之一、你参加工作没有满一年,因为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一年,即: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分析之二、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先孕。所以也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是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面共同出资购买的社会福利性保险。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
‘’五险‘’个人缴费:
养老保险8%;医疗保险2%;失业保险0.3%~0.5%。
‘’五险‘’企业缴费:
1、养老保险14%~20%;
2医疗保险6.9%;
3工伤保险0.2%~1.62%;
4、生育保险1%;
5、失业保险0.7%~1.5%。
‘’一金‘’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企业、个人各缴费50%。即:5%~12%。住房公积金缴费不是法律规定的。
首先根据上面五险缴费比例,您查一下自己的工资条,如果单位没有替你代扣代缴,这是你的疏忽大意责任,从内心来讲,你本人也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那么你就没有权利享受生育保险福利待遇。生产过程中的费用、生育津贴只能与公司领导协商,能否报销一部分。按国家规定98天产假标准计算工资。
另外:请问你们有没有达到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如果你们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单位即使为你们交了生育保险,社保局也不会批准支付生育津贴,所以还是从自身找原因。
同时你有权利要求老公单位,请陪产假照顾你,前提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凭结婚证、准生证请假。
附:您可以参照下列资料,看自己能否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有工资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扩展资料: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员工产假期间,员工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其中包含其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员工产假结束之后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中心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根据上表显示最长产假地区是西藏有一年的产假,最少地区属于江浙沪一带只有128天。
第二、我们要先了解产假分为哪几项,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以上2、3种情形增加的产假天数属于在表中的数据基础上增加。
第三、产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照产前的正常工资全额进行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公司虽然都已经为员工购买了生育津贴,但都是没有按照员工都全额工资购买,因此造成社保局支付的生育津贴少于员工产前的正常工资。并且社保局是把生育津贴支付到公司账户上。如果公司只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或者按照基本工资支付都属于违规行为,员工可以要求补足差额发放。当然如果按照规定要求补足,以后自己在公司或许会受到潜规则而离职。因此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也得慎重考虑。看是要工作,还是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