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给儿子不给女儿_为什么家长会给儿子准备房子,而不给女儿准备房子?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20:14:10 人阅读
导读:父母立遗嘱,好像不需要子女的签字同意!根据我国的遗产继承法,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遗嘱本身不合法,或者法定继承人有特...

父母立遗嘱,好像不需要子女的签字同意!根据我国的遗产继承法,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遗嘱本身不合法,或者法定继承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继承遗产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有一个例子,某教授遗嘱将遗产全部捐献给学校。但他遗留有一个未成年子女,其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废除遗嘱并分割遗产。法院判定遗嘱有效,但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继承自己应得的那份遗产,其它的遗产处理仍然按遗嘱执行!

传统观念吧。儿子是自家的,要传宗接代,而女儿是人家的。儿子可以进祖坟,女儿则不可以。

给儿子买房天经地义,女儿却不买。这是针对多子家庭,老人们的观念。

多子的家庭中,儿女也步入老年行列了,子女大都是独子,所有只要家庭条件允许,男女都会给买房的。

不是不想女儿,只是不愿意给女婿!

母亲生前住女儿家,过世后把一套房子,留给女儿不给儿子,我认为没有错。

儿子女儿虽然都是父母亲生,但儿子对母亲生前,不孝顺不管不顾。

母亲把房子留给女儿,这是母亲的财产,是她自己选择的自由,母亲完全可以这样做,有什么不行的啊?


该不该给儿子买房子,这里的原因无非有三种:一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很多父母在儿子结婚成家之前就要买房子,哪怕是借钱也要买。二是虽然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但是父母确实没有钱,也借不来钱给儿子买房子,这叫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有些父母观念非传统型,不会给儿子买房,让儿子自己去打拼,去努力挣钱买房。

对于前两种类型的父母,自打儿子出生那天起,就认为自己所有的努力都是为儿子,因此,在这父母的心中供孩子读书上学和买房子结婚就成了两件大事。对于前者来说,不管能否考上大学,最终都要考虑为儿子买房,这仿佛是一道迈不过去的坎。但是你说该不该给儿子买房,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说该。可是旁观者来看,有些父母实在没有能力给儿子买房的,可他们却感觉好像内心有欠疚。

在我的观念之中,我认为父母不应该给儿子买房,因为什么都给儿子准备好了,那他们还有拼搏努力的劲头吗?当然,我是这么想,但是很多人却不这么认为,因为现在房价高,如果父母不帮着买房子,得需要儿子奋斗多少才能买得起?哪怕帮个首付,也可以减少儿子没房子住的压力啊。

至于不给孩子买房子的父母,看似和传统父母做法相悖,甚至还会招来儿子和儿媳妇的极度不满,也会被亲戚们背后议论,但是坚持不给儿子买房子的父母,就坚持让儿子对自己的将来负责,因为我已经将你养大成人,我没有任何义务再帮你。所以说,看似不尽情理的做法,倒也合理,毕竟这就是观念使然。

也有人说,不给儿子买房子的父母,还想指望着儿子将来养你老?我看也不尽然,凡把儿子教育的很好的父母,儿子是不会苛求父母必须要给自己买房的。等到了父母年老时,照样会赡养父母。而对于那些没有教育好孩子的父母,可能晚年就难说了。

这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的现象,也有人说这是传统。但是如果按传统讲,过去的说法是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嫁出去后家里的财产没你的份,女儿也不用争。但是那时没有让姑娘养老的,父母的生老病死都由儿子负责。现在就不一样了,有的儿子既想得到父母的财产,又找各种理由不养父母,把自己应该负责事推给自己的姐妹。而且有些做父母的,重男轻女严重,在分配财产时不能做到比较公平的分配。心里想的是指望儿子给他们养老。直到有一天他被儿子儿媳妇扫地出门,无处安身,就会哭哭啼啼,可怜兮兮的来找姑娘养老。所以说这样的老人是又可气又可怜。好在现在社会在进步,重男轻女的现象也所好转,有些家庭也会考虑女儿的利益。在此希望天下作父母的,抛弃重男轻女的想法,尽量公平的对待儿女,你真的不知道哪片云彩能下雨。

就家庭事务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存在,因为家就是个最不讲理的地方,更何况是父母与儿女之间的矛盾,作为儿女的只有服从的份,而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资本,来向父母讨要说法。除非是个不忠不孝的逆子,敢冒天下之大不讳。

就如楼主所说,妈妈把房产留给女儿,不留给儿子的这个问题,合不合理就要看这个儿子摆没摆正自己的位置,又是怎么对待妈妈的,妈妈才有逆向的行为,把房产留给了女儿。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的确权人,对自己的房产拥有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从这不难看出,财产拥有者有权利把自已的财产赠送给任何一个人,只要符合财产拥有者的愿望,都是合法受到法律保护的,他人无权干涉财产拥有者对自己的财产做出的一切决定。

如果这个儿子是个历来孝顺母亲,对母亲关怀备至,嘘寒问暖,体贴母亲的人。但却不是母亲亲生的,或者是女儿生活更困难,更需要房产。若是前者,当儿子的只有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就应该知足了,还抢房产的话就太不应该了。若是后者,只能说明这个母亲不是个重男轻女的人,她要按照个人所需来进行房产分配,就是个明事理的好母亲。

如果这个儿子是个对母亲不孝,该承担的赡养义务不承担,自私自利,活脱脱是个啃老族,大逆不道的人。对母亲的养老,还有日常的帮扶,都是由女儿来完成的。母亲要把房产给女儿,只能说明这个母亲对儿子寒了心,才会做出这种决定。

总之,在房产留给谁的问题上,无论这个母亲做出什么样的决定,都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

谢邀。

很多中国人传统的思想还是会觉得儿子是传宗接代,女儿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所以觉得给儿子买房子天经地义呗,而女儿嫁出去就是别人家的人了,为啥给别人家白白送房子呢?

其实大家周围发生的都可以看到,孝顺女儿比孝顺儿子多的多,女儿嫁出去了,带回来一个听话,任劳任怨的女婿,儿子要个不讲理的老婆,家庭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

我老家有个特别好的爷爷,就是活活被儿媳妇气的喝了药,去世的。奶奶短时间内头发全白了。儿子没一点用,反而自己的女儿女婿在老人出了事之后立刻坐飞机赶回来,拿出来钱办葬礼,安抚自己的老母亲。

所以现代的很多家长根本没有看清楚现实,生儿生女都一样,应该被平等对待。只要听话懂事儿的,都是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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