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可以异地领结婚证_现役军人可以在异地登记结婚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22:56:33 人阅读
导读:虽然你是北京人,但你现在外地当兵,你的户口已迁出北京,你女朋友不是北就户口,故你们现在不能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因为结婚登记需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虽然你是北京人,但你现在外地当兵,你的户口已迁出北京,你女朋友不是北就户口,故你们现在不能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因为结婚登记需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异地无法办理。如果你要在北京办理手续,有两个解决方案:一是将你女朋友的户口先迁到北京。二是等你退役后回原地就可以了。

结婚不需要迁户口。我爱人婚前是居住地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我是老家户口。结婚没有问题。二人名下均无房产,买房当时也不限户籍。婚后,我爱人以房主身份落户,我仍旧是老家户口。产子后,随孩子一并办理入户,孩子新生儿入户,我是随亲入户。根据我这里的政策,还可以再买一套房子,不过首付多了好多。两地政策不知是否相同,仅供参考吧。

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应当出具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一方的部队驻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第三十条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必须先申请才能领得到结婚证!因为军人是军籍,你没有户口本和身份证,需要单位开介绍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婚姻登记条例》。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是:

一、军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二、另外需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还有《军官证》或《士兵证》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在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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