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前的债务对现在的法人_公司欠款,法人有什么后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7:34:36 人阅读
导读:个人老赖层出不穷,如何查抄个人老赖资产、对个人老赖强制执行、追查个人老赖财产线索等,网络上的花招已经五花八门。但是,我们忽略了另一个老赖群体——「公司老赖」。公...

个人老赖层出不穷,如何查抄个人老赖资产、对个人老赖强制执行、追查个人老赖财产线索等,网络上的花招已经五花八门。但是,我们忽略了另一个老赖群体——「公司老赖」

公司老赖是指那些作为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向债权人借款,却因为公司运作、管理层决策失误等原因而导致公司没钱还的群体。当然,是真没钱换还是想薅着公司最后的价值跑路,还得两说。今天,主要来讲讲这种想跑路的「公司老赖」

最近,很多公司老赖为了躲避针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国的措施,会在法院结案前“偷偷换掉公司法人的职位”,取而代之的可能是不需要出门的老太太、或者村口的大爷。毕竟,限制老大爷和老太太的高消费和出国权利,也并不会对他们的生活产生影响。

那么,这样的偷梁换柱,就没法再限制前法人的高消费和出国了吗?

天真,当然不可能!!老赖不管怎么赖,最后都有因果。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7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或者影响职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也就是说,在判决书强制执行后,若是被执行公司不按照判决书规定的日期执行。不仅是这个公司的法人无法出境,包括这个公司的负责人和对这个判决项目有责任的人员,统统都会被限制出境和高消费。所以,即使这个欠债公司的前法人在执行前就偷梁换柱换了法人,也无法逃脱强制执行“被限高”的决定

但是,强制执行“被限高”就可以拿到钱了吗?小编告诉你:风险还是很大!一般欠债公司可能不只欠你一个人的钱,他可能同时欠着很多人的钱。这时被强制执行人会存在先后还款顺序,也就是说,可能还到你这里,他的资产已经为“0”了!

这么大的风险,耗时耗力,何必呢?如果你需要这笔债权的钱,不如考虑「债转」,一种新型的债权处置方法。不但在「债转」之前不必花费一兵一卒,而且可以尽快的拿回现金,实现资金的灵活性。

首先, 你这个问题存在一个概念上的错误。法人指的就是公司并不是某一个自然人。根据你的案情描述,你这里所指的法人应当是说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虽然是由自然人担任的,但是他具体的职责也是代表公司。而如果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应当由公司的财产对外进行偿还。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公司属于资不抵债的状态,应当申请破产。而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来清偿债务,法定代表人也没有义务来清偿公司的债务。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看公司的股东有没有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等现象。如果有,当公司资不抵债的时候,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要求股东补齐出资,或者承担偿还责任。

所以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承担的债务,一是由公司的资产来进行清偿,二是存在特殊情况时可以要求股东来代为清偿。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债务问题怎么办?这个我们首先要明白两点:

1、公司是整体转让了,还是单纯的变更法定代表人;

2、在变更前后,法定代表人是不是公司股东;

法定代表人是可以有股东来当,也可以请职业经理人来担任。那么,法定代表人要不要为公司的债务负责呢?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固定,公司的债务和个人无关,但是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该法定代表人在行使公司职权的过程中不是因为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带来损失,那么,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则需要承担责任。

那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了呢?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包括法定代表人变更),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将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同时,《合同法》第76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这点我们要清楚,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承担公司债务及债券的还是公司法人,因为公司的钱是股东一起出的,所以我们要知道法定代表人是不是股东。

而如果公司是通过转让过来的,在转让前要确定该公司是否将债券债务这些问题处理明白,有没有欠税,银行贷款有咩有,有贷款是否还清等等,这些问题在转让公司的时候都要理清楚。

因为,转让公司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时候都会约定:原债务由原股东承担。如果股东有瞒报债务的情况,那么,可以追求其责任,但是很可能是新股东要先承担,然后再向原股东追偿。

不知道清楚没有,没有的话,可以关注一下深圳顶呱呱。

一、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不是人,而是一个组织,公司就是法人;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就公司制企业来说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我们通常说的一把手,如董事长,执行董事等,因此,变更公司法人应为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二、为逃避债务而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这种作法是完全没用的,因为公司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只是该公司的代表人,他只对他负责的公司承担责任,不对其他公司或个人承担责任;要起诉也只能起诉该公司,正如俗话说的"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三、能否追究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有何依据?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权人是不能追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责任(不管是前任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但以下情况可以追究:

1、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前法定代表人转移、隐匿资产,逃避债务的,可以将前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二被告人起诉。

2、如果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千寻法律:汇总了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旨在宣传浅显易懂的法律知识。

首先,纠正一个误区,即便公司更换法人,该公司主体仍在,债务仍旧由该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债务的承担。

其次,债务的承担主体为公司,非该公司股东,债权人不可绕过公司,直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债务的偿还责任,只有在下列情况下,公司股东才会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什么是法人,法人在公司中的地位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什么是法人。法人,是大家对法定代表人的简称,而实际上这种简称是错误的,法人本意是指法律拟制的人,也就是本来不是人,但法律赋予其人的权利和义务,因而具有人的一些特征,因此,“法人”指的是公司本身而不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一般简称为“法人代表”,字面意思是法人的代表,即公司的代表。(法人除了公司外,还有很多其他类型,这里不另外讨论,就只讨论公司法人)

(二)“法人代表”在公司的地位和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字面意思已经很清楚了,法人代表仅仅只是法人的代表,可以代表公司作出一些民事行为,法人代表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就等于是公司的行为,比如说签订合同、对外借款等等。其行为实质跟公司授权的业务员是一样的,业务员可以代表公司签订合同,开展业务,但公司欠款不等于业务员欠款,同样法人代表也仅仅是可以代表公司,而不等同于公司,公司欠款不等于法人代表欠款,所以对公司欠款,法人代表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例外情况是法人代表超越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或者违规行为形成的债务,公司不认可,只能是法人代表自己承担。跟业务员个人违规行为形成的债务由业务员个人承担道理是一样的。

现实当中,我们会看到很多公司的法人代表承担了公司的债务,是因为这些法人代表很多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股东作公司法人代表是很普遍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欠款承担责任是基于股东身份,基于股东出资瑕疵而不是基于法人代表身份。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