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发起人有几个_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几个发起人以上?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07:25:12 人阅读
导读: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说白了就是由50个人以下,共同出资创建的公司,这50个人每人以所占的股份对公司负责。

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发起人控制在2-200人之内,共同创建的公司(只规定发起人人数,不规定股东人数)。


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人是有限的,50人以内,股东人数比较少,也正好说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规模一般来说都比较小,也正是因为如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多数是基于一定的信任,是比较适合创业者的公司类型。

而股份有限公司则不同了,人家只说了最低发起人是两人,对股东的上限是不作规定的。

所有的上市公司都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上百万的股民都是他们的股东。

正是因为如此,有限责任公司不上市,所以不需要对所有人负责,也就表示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的财务会计也无需对社会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则与之相反,它的募股集资是开放的,需要向社会公开财务状况。

不仅如此,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证明受到了严格限制,按照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在经济上具有一定价值,法律允许自由转让,这也正好加强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与股东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者。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2、要求不同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立,视规模大小,规定至少有7人,或其它奇数人数为发起人。发起人并无国籍的限制,但国外公司法一般规定,发起人中须半数以上为本国籍公民,并在国内定居。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须有行为能力,而法人为发起人者,以企业为限,其余的社团法人不得为发起人,因为此类法人均非以盈利为目的,性质上不适于担任发起人。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根据《公司法》,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3、职责不同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不受限制,但最低不得少于5人(自然人和法人均可);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则为2人至50人(自然人或法人,国有独资公司和个人独资公司不在此列)。

  《公司法》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一定数量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了住所之后才便于进行各项活动。同时,发起人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期间以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以后有比较重要的责任,只有当他们在中国境内有了住所,才更加有利于国家对发起人进行管理,对他们的活动进行监督,以防止他们利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机会来损害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  但是,公司法并不要求所有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都有住所,而只要求其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就行。这样既方便发起人进行各项活动,有利于国家对发起人进行管理,同时又有利于外商投资者到中国投资,促进中国经济的发展。  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就中国公民而言,是指公民以其户籍所在地为居住地或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就法人而言,是指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中国境内。因此,发起人是否在中国境内有住所,不是看他在中国境内是否有住房,而是看他的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否是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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