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中介有哪些告知义务_中介公司在租房过程中的义务和责任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0:09:47 人阅读
导读:当然有责任,不管是中介还是原房主都有责任。具体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下一、什么是凶宅所谓凶宅,是指曾经发生过自杀、凶杀等非正常死亡情况的房屋。如果只是发生过普通的生病...

当然有责任,不管是中介还是原房主都有责任。

具体从法律角度上分析下

一、什么是凶宅

所谓凶宅,是指曾经发生过自杀、凶杀等非正常死亡情况的房屋。如果只是发生过普通的生病死亡情况的房屋则不能称为凶宅。

凶宅在法律上具有评价意义,是因为一般人对此存在心理抵触,感觉不适,不愿意购买此类住宅,导致一般情况下凶宅的价格远低于普通住宅价格。

因此,是否属于凶宅是影响买房者决定是否购买房屋的重要因素。

二、未告知属于凶宅构成欺诈

民事上的欺诈是指行为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信息,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行为。

如前所述,是否属于凶宅是决定购房者是否购买的一项重要因素,如果知晓是凶宅,购房者很可能不会购买,或者不会使用正常价格购买。

因此,如果中介未告知购房者属于凶宅,将构成民事欺诈。

三、如果属于欺诈,购房者可以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如果存在损失,还可以要求赔偿。

《合同法》第54条规定,以下情形,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购房者如果受欺诈购买了凶宅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购房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和中介费,如果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必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凶宅的一年内主张,否则法院将不会支持。

综上,中介必须如实告知房屋情况,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学点法律小常识,读点法律小故事。

中介有义务去帮助房东方去追讨房主的损失的,租客把东西搬走了 责任再与租客和物业,所以中介就此合同来讲 没有什么责任,为什么说物业有责任了!因为租客搬家的时候 是需要物业出具 出门条的,出门条的开具 需要物业亲自和业主核实 征求业主的同意!所以物业也有责任!

您是从中介那租的房子吗?没有房东介入是吧? 交房租如果不是银行打款,那就现金,你没去中介公司交下季度的钱吗?一直是电话联系吗?过了付款时间,您是怎么做的?是还在等中介的电话通知你吗?还是电话催他们了?如果的确是中介一直在拖延时间,您也没办法见面交租金,那就不算您违约,您不需赔偿他们违约金。 还有一个问题中介是否一开始就有阴谋,故意拖延时间,来赚取违约金。

  主要保证对提供房屋的信息真实性承担责任,还有就是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房产中介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①房屋的权属情况;②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③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④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由于居间人提供的信息是委托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因此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报告相关事项,如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实践中中介公司诉委托人要求支付中介费的,法院认为“中介公司作为具有房地产居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机构,理当恪守守执业规则,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尽可能地掌握更多的情况,据实、公正地向委托人报告,以促成合同成立,从而获得报酬,如果由于中介公司未核实权属情况和抵押情况,造成委托人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一般会驳回中介公司的诉讼请求。由此可见法院认为中介如实披露信息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  对真实情况的两个认识上的误区:  1、中介应当仅在其自身能力范围内提供真实信息。比如,中介公司可要求出售方提供产证原件以便和复印件核对,也应当到房产交易中心了解房屋的权利情况,但如果出售方伪造了权利人的身份证和产权证进行交易而造成买受方的损失,则买受方不能认为中介方提供了虚假信息。因为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则可。  2、中介对他人的信用没有保证义务。中介只是中间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的是中介居间介绍的第三人,第三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实施了违约行为,中介不承担责任。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正如上文所述的,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  2、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  3、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4、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陪同双方当事人实地踏勘房屋、设备、环境;约定洽谈时间、沟通买卖双方的成交意向;出示和认定权籍资料、确定当事人身份等;为成交双方选择合同文本,进行签约指导、见证,如实告知成交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条款和注意事项、履行方式、支付房款的方式等。  5、办理产权过户:双方当事人过户手续资料收集、报告、确认、确权时间约定,代收代付应由客户支付的税、费,完成所有交易过户、户口迁移、房屋入住手续。

您好租房中介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如果居间协议中约定按成交价1%支付中介费的,中介提供的服务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权籍调查: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征询所交易房屋权利的来源、现状、有无抵押、有无权利限制等,做好书面记录; 调查、征询涉及权利人的处分要求和条件;核实处分资格、权利人和相关人的身份及权利等。使用状况调查:收集、调查、征询房屋座落环境、使用年限、有否隐瞒缺陷、房屋内的顶、墙、地、门、窗及设备等是否需要检测或修复,设备转让价格及有关费用的结清情况等; 向物业管理单位查询有无租赁、违章搭建、相邻关系侵权,以及维修基金的缴纳和使用情况等。行情调查:收集、调查、征询买卖价格的行情比较、税费结算、房屋户型比较、买卖双方的心理价格比较、有关政策变动的影响等; 进行各种形式的信息发布活动等。

居间合同一般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两种,报告居间,是指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寻找合乎要求的第三人,从而为合同的订立创造机会;媒介居间,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第三人订立合同,即居间人作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促使双方订立合同。

如果是房屋出租代理,只要过了免租期,房屋代理机构没有支付房租就是违约;

而对于一般出租代理和受委托寻找房客的中介机构来说,如果中介机构没有履行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就是违约,双方可以在合同中规定找到房客的具体时间。

房屋出租代理就是出租人可以将自己的房屋委托给某个中介机构,由该中介机构对外出租,该中介机构规定一定时间的免租期,在免租期以外的时间内,无论该房屋是否已经出租,中介公司都应按照约定支付出租人房租,而出租人无需支付中介公司佣金。

房屋中介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签订房屋中介合同的时候你也要细看合同的内容,不然你的权益日后被中介公司侵犯了也很难维权。

签署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买房者在与房屋中介签订合同之前,应首先确保中介公司具有合法经营的职业资质,并保证欲买卖房屋的真实等基本情况。对于合同签订的形式,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是口头形式,也可以是书面形式,但为了更好地实现合同目的,我建议购房者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居间合同的条款上,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