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必须在合同签订地吗_打官司是在合同签订的地方还是在对方所在地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3:31:49 人阅读
导读: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想要咨询,点击千寻法律主页右下方“法律咨询”栏,我们解答你的来电咨询《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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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住所地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但是,如果是债务纠纷,建议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即原告向被告支付借款,被告具有到期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义务,在原告已履行完毕借款义务,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借款支付利息的情形下,此时争议标的为被告负有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原告。

一、一般合同纠纷司法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纠纷司法管辖权

劳动争议是不适用约定管辖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三、行政仲裁管辖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八条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用人单位未经注册、登记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所在地。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有多个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管辖。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化的,不改变争议仲裁的管辖。

第九条 仲裁委员会发现已受理案件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应当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对上述移送案件,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受理。

受移送的仲裁委员会认为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其管辖,或者仲裁委员会之间因管辖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仲裁委员会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三、行政管辖权

行政管辖权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如果只是投诉的话,只能去北京。

你好: “合同上面签订的地方是在我们的城市”,根据你的意思:

1、如果是说约定发生争议在我们的城市起诉,则该市的基层法院有管辖权。

2、如果是说合同签订地在我们的城市,则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则不能起诉。 法院管辖有很多情况,有些与合同性质有关,有些与约定有关。 比如是承揽加工合同的,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买卖合同,则一般被告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也是确认法院管辖权的方面,合同法61 62条作了规定,可以对照适用。 建议拿着合同咨询当地律师,会给你一个解答。

你好,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很高兴与你一起讨论这个问题。“起诉追讨债权人一定要在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吗?其他法院行吗?”

首先抛出个人观点:起诉追讨债权人不一定要在被告人所在地法院。在符合特定情形下,其他法院是可以的。

(PS:更正一下题主题目描述中的错误。题主应该是债权人,对方是债务人。)

这个问题是针对管辖权所提出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原则是以被告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的,但是某些特殊情形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其他人民法院管辖。

民间借贷案件法院管辖,是可以在原告经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

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3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62条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

根据上述法律与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题主相关的问题“民间借贷债权发生地都是2016年广州某单位”可以得出,债权人与债务人并没有对借款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进行明确的约定,因此可以适用“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今2020年欠款人和出借者均不在广州”,题主可以向自己目前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和债务人信息,能讨回自己的钱吗?

民间借贷类型案件,人民法院审查的重点是双方有:

1、无借贷的合意;

2、原告所主张借贷的款项有无实际交付给被告。

如果债务的信息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借贷的合意,同时该信息又与支付宝转账记录具有关联性。那恭喜你,如果没有其他情形,你的案件肯定可以胜诉!

债务人已经把出借者微信删了,支付宝删了,电话号码换了,该怎么办?

作为债权人的题主,只要自己的微信支付宝记录没有删除,保存好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没有其他特殊情形,在能够证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的合意、以及已经将借贷的款项通过支付宝转账记录的形式交付给了对方,即使债务人把出借者的微信删了,支付宝删了,电话号码换了。也不影响法院受理、审理、判决案件。

总结

任何诉讼都是有风险的,虽然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去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是一项比较专业的事情,需要谨慎对待。如果你们双方之间的借贷完全合法,没有套路贷、虚假诉讼等违法情形,并且证据也到位的话,个人建议你还是起诉比较好。当然,起诉以后即使拿到生效的胜诉法律文书,也不一定能立刻拿回钱。

以上内容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纯粹手打、实属不易,喜欢点个关注呗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交流讨论。

感谢邀请。

法院的管辖,一般分为专属管辖、级别管辖、协议管辖、地域管辖四种情形。并不是所有的案由都可以由当事人任意的选择。所以,本人建议提问人先审查案件本身的几个要素:

一、审查是否有专属管辖的情形。这需要律师整体了解全案后方可确定。

二、审查双方间的协议中,是否有约定管辖,约定管辖的条款是否有效。

三、如无约定,根据如下法条,起诉一方可根据综合因素(包括交通是否便利、取证是否便利等因素)自行选择有管辖的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以上回复,希望可以为提问人提供帮助。

通常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除非:

1、合同双方约定了合同签署地的法院管辖;

2、合同签署地就是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否则,另一方是不可以在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的。当然,如果起诉一方成功立案,而对方没有提出管辖异议的,那合同签署地法院就可以处理该案,但是,这样的案件要成功立案,是需要做做法院的“工作”的,而且对方只要提出异议,通常难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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