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属于恶意透支_法律是怎样界定恶意透支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21:36:34 人阅读
导读: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分为两种表现,即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行为,二者在本质上和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很大区别。透支逾期长时间没还,也不一定就定性为恶意透支,那在什么...

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分为两种表现,即善意透支和恶意透支行为,二者在本质上和在法律上需要承担的后果有很大区别。透支逾期长时间没还,也不一定就定性为恶意透支,那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呢?今天龙门君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

一,我国《刑法》关于恶意透支的定义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行为表现之一,适用于信用卡诈骗量刑定罪。

二,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超过规定限额(5000元)或规定期限(司法解释一般为超过3个月)不归还

3.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的

4.没有能力偿还的

5.主观上根本不想偿还,在行为上采取潜逃方式躲避债务的

我们不难看出,只有以上5个条件同时满足,才能定性为信用卡恶意透支,据此可以作为信用卡诈骗的量刑定罪法律依据。

三,区别于恶意透支,信用卡善意透支的主要表现形式

1.透支金额在5000元(含利息)以下,不构成恶意透支。

2.银行未催收的,也不构成恶意透支。

3.即使暂时无能力偿还,但主观上有还款意愿,并不躲避债务,也不构成恶意透支。

4.欠款是事实,且违反信用卡《章程》和《合约》规定,善意透支只需要承担偿还本金和利息的民事责任。

四,如何避免善意透支演变为恶意透支呢?

1.如果暂时无还款能力,要主动联系发卡行,说明经济情况,作出还款计划和承诺,认账不赖账,表达你的善意。

2.积极筹借款项,争取早日还清债务,不然逾期全额罚息将更加增大你的经济负担。

3.尽管是善意透支,但你的行为已经违反双方借贷约定,被列入个人征信“黑名单”是必须要承担的后果。从还完最后欠款开始计算,五年之内你将在所有银行无法贷款和申请信用卡,代价已经很大了。如果继续拖欠,不仅长期打入“黑名单”,而且可能因为情节严重演变为信用卡诈骗罪。欠账还钱,无债一身轻。请珍惜个人信誉,它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

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分享更多财经知识,谢谢你的阅读和点评!

针对信用卡问题,德先生之前讲了不少,也帮助了许多人。

其实广大信用卡持卡人,一旦面临欠款逾期,最担心的还是催收人员暗示或明示,此透支欠款会不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如果是被认定为恶意透支,未来会不会被认定涉嫌信用卡诈骗?如果涉嫌信用卡诈骗,会不会因为此而背负刑事责任?这三层关系是递进向前的,一环扣一环。前一环如果被做实了,那么后一环的事情就可能会发生。

针对恶意透支,其实信用卡欠款逾期是前提,但是最关键的就在于欠款过程中的主观和客观行为怎么被认定。

先看看法律上怎么认定“恶意透支”?按照2018年12月1日颁布生效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是这样定义的: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其中的关键点就在于“是否非法占有为目的”?司法解释是这样说的““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从这一点来分析,单纯欠款逾期不能被认定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必须结合其他特征或者事实。

但是在法律中,规定了6种行为是被认定是“非法占有为目的”,这6种行为是: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所以持卡人可以对照自己的申请卡的事实和用卡的经过,来看看是否符合这6种情况,如果在其中,就要小心了。

对应目前信用卡持卡人常见情况,德先生给大家总结出集中危险行为,大家要防范。

1.申领卡时,用了假资料,最关键是用了假工资证明和假工作证明;

2.申领卡后,马上进行了大额透支,时间间隔短,且最后透支额达到授信额;

3.使用信用卡做套现,属于抽逃、转移资金,面对银行询问时,无法解释套现行为或者承认套现行为;

4.在透支后,变换手机号码,不改变银行联系方式,或者拒绝接听一切电话;

5.透支款项承认是还了赌债、做了赌博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等。

总结下:所以信用卡持卡人在透支欠款后,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尤其是同银行或者外包催收之间的交往,要留下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例如录音截屏证据保存。催收电话可以偶尔接听,不能频繁套现。同银行沟通中有些事情不能承认。不能在办卡后就开始逾期等等。

如果需要协助,可以留言德先生,会尽力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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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哪种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属于以下行为中的一种,且数额在较大以上,便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为“数额较大”,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也就是说1万以上的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进行恶意透支时肆意破坏发卡行有关透支限额和期限的规定,上述的手段主要是针对持卡人而规定的,现行刑法有待完善;或者持卡人在特约商户进行假的消费而真实的刷卡。

但在现实生活中进行信用卡诈骗的手段绝不止这些,里面有很多关于信用卡犯罪的知识,这些“消费”的金额由商户扣除高利之后转贷给持卡人。这种善意的透支同信用卡具有“先消费后付款(Go Now Pay Later)”的特点是相一致的,本网制定了一个信用卡犯罪专题,对这些信用卡诈骗行为的规定,希望能帮助到您,而特约商户自己或与持卡人相勾结欺诈发卡行的资金的现象也不是绝无仅有。信用卡持卡人善意的透支是指发卡行在持卡人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持卡人先进行消费。另外。比如在各商业银行开展的“持卡优惠购物”活动中,请咨询四川刑事律师网的在线律师。恶意透支一般采取虚构持卡人身份。其实质是发卡行向持卡人提供消费信贷,可以让大家分享。构成犯罪的恶意透支必须是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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