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也就是说,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
侵占罪属于常见的财产型犯罪。侵占罪侵犯的客体只有财物,所以,侵占罪是手段最轻微的财产型犯罪。那么关于侵占罪立案标准最新规定有哪些呢?
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不是公诉案,也就是不告不理,因此也就不涉及立案标准的问题。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因此,在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确定。至于侵占罪的量刑,法律规定最高是处5年有期徒刑。但此罪属于告诉才会处理的案件。
侵占他人房产的情况下,如果侵占后,经过协商仍不归还,房产的所有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申请起诉,侵占案件的立案标准与房产的价值无关。
侵占个人房产涉嫌侵占罪,其立案标准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一般来讲,只有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才会被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答:侵占罪立案条件如下:
一、前提条件
“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是侵占罪成立的前提,“合法持有他人财物”既说明了持有的对象物范畴也说明了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
二、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
三、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四、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五、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六、起点数额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是根据数额定罪的,各地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不同。根据相关规定,数额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数额巨大:10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