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取保候审坐牢几率大吗_取保候审坐牢几率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9:43:25 人阅读
导读:不大首先能取保候审的都是刑事犯罪情节轻的。第二涉案金额跟提成不大,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最低立案标准。第三根据法律最新版本解释,普通员工只要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积极...

不大 首先能取保候审的都是刑事犯罪情节轻的。

第二涉案金额跟提成不大,达不到刑事犯罪的最低立案标准。第三根据法律最新版本解释,普通员工只要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积极认真悔罪,都是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

关于诈骗罪的处罚,适用《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关于起协助作用的情况,一般称为从犯 ,其处罚适用《刑法》第27条的规定。关于取保候审,适用《刑事诉讼法》第65条至第71条的规定 。我认为,可能会判刑,但是判的会较轻。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能否取保受审要由司法机关决定。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不大,能取保候审证明要么证据不够充分,或者可能判缓行、或者可以调解还要看具体案情,一般来说,能够办理取保候审,说明社会危害性不大,判缓刑的可能性大,能够判缓刑就不需要坐牢了。

取保候审的时间是一年,公检法每一个部门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措施。法律中并没有明文规定过取保候审一年的时间是走完公检法整个流程不超过一年,还是指每个阶段不超过一年。所以实践中采取的是每个阶段不超过一年,也就是说三个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那就是三年!

诈骗案件属于经济案件,如果案件数额特别巨大的话,并且是团伙作案,比如公司被立案为诈骗调查,因为涉及人数,金额,以及证据各方面,可能时间比较长。如果当初你们取保候审是公安主动采取措施的,那就说明金额可能不大,证据很充分,接下来还是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重新为你们办理取保候审,接下来在法院的时候缓刑的可能性非常大,自然不用坐牢,只是会留下案底。

如果说当初公安将你们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只是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话,而你们涉案金额也比较大的话,就说明极有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者说案件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检察院担心错捕所以不愿意逮捕。但是公安一般都会采取取保候审然后方面接下来继续侦查,取保候审期间如果发现足以定罪的新证据,公安会重新提请逮捕。实践中还存在两种可能,如果公安不愿意放弃此案,或者有些因素的干扰必须查证此案,公安可能会在取保候审到期以后再次办理监视居住手续方面继续再侦查。或者把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把案件最终的决定权交给检察院去决定。

如果本身案件并不是特别严重,当初又是因为证据不足而取保候审的,也非常有可能在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撤案为你解除取保候审措施,那个时候你就是自由了!

以上只是个人观点,以及本人实践中的经验,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首先,法律界普遍认为的刑事案件黄金救援时间是37天之内,也就是逮捕之前。37天后要么逮捕,要么取保。

在逮捕之前取保候审的几率是很大的,逮捕是比较严厉强制措施,批准逮捕,那检察院是认定现有证据证明你涉嫌触犯了刑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基本上证据确凿。除非是大案子。为了办案需要,在掌握一部分证据后,先把涉案的人逮捕了,再进行调查。这种情况下的,部分情节轻微的从犯可能后面取保,不予起诉。

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但是由逮捕再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难度是非常大的。本办理案件,有遇到过。但很少。举例子

1-故意伤害案件,轻伤一级,在邻里纠纷导致的扯打。对象无前科,未持刀。在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取得邻居谅解,后面取保。

2-诈骗案件,诈骗金额8000元,无前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家里人积极赔付,取得被害人谅解。这种盗抢骗类的,一般是与被害人素不相识的 这种情况下,赔付,取得谅解都是很难的。要么看经办人愿不愿意给你们双方一个平台说说。要么就是律师出面跟对方说。

所以说取得谅解,取保的可能性也是有的。但逮捕后2个月放出来的说法就有哄人的嫌疑的。为何要强调两个月?这个律师要么很牛,要么很菜。。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还有两个月侦查期。两个月后放出来。一,律师能找出证据,证明嫌疑人无罪,并且说服公安或检察院。这是牛律师的本事。二,律师与公检法的关系不错。知道这个嫌疑人是大案件中的小角色,逮捕是为了保证办案时间需要,之后会相对不诉或判缓刑的。两个月后取保也有可能。三,律师和检察院关系好,两个月侦查,案子还是在公安手上,之后会移送检察院,其认为自己有能力让检察院取保。四,哄人,能骗一阵是一阵。

请问:一、题主涉嫌何罪?二、是在哪个阶段采取的取保候审?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也就是说《取保候审决定书》盖的是哪个机关的章?三、《取保候审决定书》上写的取保的原因是什么?

通常而言,取保候审以后坐牢的机会要小于不取保,这是因为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决定的。因为取保候审要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刑种条件——管制拘役附加刑;二是社会危险性条件——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及病、孕、生活不能自理等;三是可能超期羁押的。

但是这不绝对。如果是因第一种原因取保,说明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可能较为轻微,有可能适用缓刑,也就是说坐牢的可能较小;如果是因为疾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是不具有社会危险性取保的,这种情形下犯罪行为较前一种更重,将来仍有可能被判处实刑;如果是第三种原因,尤其是都已经批捕、期限届满未办结的,这种情形判处实刑,理论上要比因第一种、第二种取保的可能性大。

在司法实践中,办案机关通常以“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或者“投案自首、主动交代、退赃退赔,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为由采取取保措施,并让嫌疑人接受保证人监督。当然,办案机关也会以“我局正在侦查谁谁某某案,因检察院不批捕,决定对其取保,从某日起算,应接受谁谁的监督”即检察院不批捕为由决定取保。质言之,通常仍然是符合社会危险性条件。

刑事案件,有条件的尽量委托律师,并且让律师尽早介入。

刑事辩护有个“黄金37天”的说法,就是说在拘留以后的侦查羁押期限内律师通过会见嫌疑人了解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帮助、帮助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等,从而影响办案机关采取或者作出对嫌疑人有利的措施或者决定。


专业的律师能够在这个时间更好地帮助嫌疑人,最大限度地维护其合法权益。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结合以往的经验谈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对于取保的问题

取保候审是规定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其中前两条分别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后面两条是简单来讲就是有疾病或怀孕以及哺乳婴儿不适合羁押的,以及期限内未办结的。因此通过问题来看,一般不会是后两种。也就是说取保候审并一定意味着是无罪的,也可能是年龄原因或者身份原因取保(要上学)。

其次,从案件分析

“16岁”,“被人利用”,“电信诈骗”这些词语,一般可以推断关于该女孩的犯罪情节不会很大,原因是16岁,“被人利用”可以推断不是专职从事电信诈骗的,时间也不会太久,也可能是学生,属于从犯。那么可以综合一下信息,一个是年龄小,受到的处罚会小很多,一个是从犯,因此可能是情节比较轻微或显著轻微才取保候审的。是学生,时间不会太久这是根据以往的经验认为的,这个案件具体是不是就不清楚了。当然也可能不构成犯罪而取保候审的。

最后,接下来会不会判刑的问题

这个就要看具体的案件情况对于一份16岁的人来讲,已经达到必须要起诉和审判的地步了,一般对于未成年人来讲,财产类案件的处罚程度还是愿意从轻考虑的,因此觉得既然可以取保出来,单对这个女生来讲就不会在判刑了,当然也不排除,犯罪情节已经达到了必须起诉审判的地步。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如有不当敬请见谅,谢谢。

判刑肯定要的,取保只是变更强制措施,诈骗罪按从犯认罪,按诈骗金额认定,并非获利金额认定。刑期在一年左右,有可能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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